封神原著吧 关注:13,382贴子:455,563

有个问题一直不明白龙王三太子为什么还用封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龙王三太子难道不算正神?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三太子不算正神那么他和封神也没有什么关系吧?完全是一场意外才让三太子领盒饭。哪吒如果不洗澡龙王三太子也不会死。让我感觉封神榜是看谁KO了才有谁名字。封神榜到底先写名字再死。还是先死才上榜。感觉好糊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9-11 18:08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9-11 18:11
    回复
      因为下雨要交给雷部。
      所以只能把原来的伺雨神调到斗部
      更加说明名字是先定的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9-11 18:18
      收起回复
        而且哪吒不去洗澡。就不会有莲花化身。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9-11 18:18
        收起回复
          @昨天的8号 我感觉封神榜就是先弄死几个人凑几个数。比如说龙王三太子。石矶娘娘的两个童子。姜子牙他老婆。余化龙的夫人。莫名其妙上了榜。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9-11 18:18
          收起回复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9-11 18:59
            收起回复
              可能是作为对东海龙王的一种补偿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9-11 21:32
              收起回复
                我的看法是,这是种补偿。
                另外他生前当然是正神。
                原文:
                吾兒乃【兴云步雨滋生万物正神】,怎说打死了!
                ——
                也就是说,他死后取得的神位和生前的神位是不同的,至于是否可以兼职,未知。
                另,封神榜我倾向于并未写好,但已经拟定大纲,细节改变一下则没有大碍(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原本是没有他的位置的,他既不属于三教的任何一个,也和商周冲突的天意没有关系,甚至他本身就是天庭方面的人,不需要多此一举)。
                造成这样的原因在于,哪咤是推动杀劫的重要环节,他不死的定数是不变的,在当时的冲突及哪咤的杀性未磨的前提下,这就只能让龙王三太子死了。所以我说是补偿。
                以上。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楼主解惑。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9-11 23:35
                收起回复
                  龙虽然有仙根但不算正神,要不然龙龙都不去修行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9-12 06:26
                  收起回复
                    本来就是体制内的人只是成了牺牲品最后给了补偿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9-13 15:17
                    收起回复

                      谁的多


                      IP属地:浙江13楼2016-09-14 19:34
                      收起回复
                        因为他死了啊,而且龙王三太子又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职位


                        IP属地:安徽14楼2016-09-17 14:48
                        收起回复
                          毕竟司雨有点累,编制内工资也不高待遇也不好,小孩洗澡还要亲自去找。索性被打死,调到斗部公务员,平时不上班,就能领养老钱,哈哈。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9-18 21:57
                          收起回复
                            因为他死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9-18 22: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