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依据,国计委,国财政部585号文,入户费,初装费,,,无论冠以任何名称,一律取诮。违法事实,但山西运城垣曲集中供热公司仍在以每平方米20元,30元,40元不等价格收取,并未经当地物价局也就是现发改局许可,明显属于乱收费。我本人去供热收费大厅咨询交费,收费人员称无负责人拒绝回答,并拒收取暖费。12月30曰下达缴费通知在1月2日前,未缴纳费用,将停止供热,并从供暧之日起收取滞纳金。听马路消息,将对没缴费用户采取割管堵塞,停止供暖,如真如此,会造成不可想象严重后果。据此,造成如此局面有两点原因,1是集中供热公司明知有明文规定,胆敢乱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切身利益应当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许可事项,但收费大厅未公开任何政府信息。2是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未认真进行监督检查,也涉及有关行政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该为而不为,行政不作为。在此,我真切希望有关领导重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