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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事吐槽】租房遇到的那些吃亏事儿………你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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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时间:2016年6月2号~2017年3月2号(压一付一);(退房需提前15天与房东提出,按本合同提前15天,那么就得是16号之前提出不续租之事,并且需要交完下月房租后才能提出不续租(此为房东租房前并未说明));
交 房 租 时间:每月2号前,因事先与房东沟通过,房租定于每月5号±(1~2)天;
2017年1月25号回家,回家前未交2月房租,回北京时间是2月8号,晚于约定时间交房租,现因私事,不能在此续租,于是提出下月不租一事;
现在是9号,我预计15号之前搬出此公寓,并且不想交本月房租(其一是怕房东不退压金也怕房东在到期后以各种理由克扣压金),压的一月月租我也不想要了,想用压金抵本月房租。
假以此方案,15号全部搬出,离合同到期还有15天(此15天留给房东寻找下一租客),但是压金(一个月月租)房东已得到了,由此来看,对房东来说是有利的
但我这房东死活不同意,非得我交完本月月租,然后合同自然到期后退我压金,这想当于,我现在给你房租,然后他又得还给我压金,这不是多事麻烦么
若以我说的,用压金抵本月房租,我提前走,房东不是钱得到了,还得到了15天的时间来找下一租客么?


IP属地:浙江1楼2017-02-09 13:38回复
    租房合同时间:2016年3月2号~2017年3月1号(压一付一);
    交房租时间:每月31号前,因事先与房东沟通过,房租定于每月3号±1天;
    2017年1月25号回家,回家前未交2月份房租,回北京时间是2月6号,晚于约定时间交房租,现因私事,不能在此续租,于是提出下月不租一事(此时未交2月份房租);
    现有2方案:(方案一是由租客提出,方案二是由房东提出)
    方案一:租客想用压金(1个月房租)抵2月份的房租,并且会提前离开,约14号,此时,离合同到期还有16天;暖气费已交到3月15号,已不想要回;
    方案二:房东要求租客,交完2月房租,按合同自然到期,然后退压金;
    当然,我是租客,我认为如果交了钱,那么,你还有压金在房东那里,先不说能不能要的回,就算要的回,租客也会担心,房东以各种理由(如:这个损坏那个卫生清理费)来克扣你的压金;
    站在房东角度想:
    假如是方案二,1号正常退房,你需要时间来找下一个租客,最快就算2号有进来签合同住房,那你的合同也是从2号开始;
    假如是方案一,14号,租客已走,假如7天后,21号进来租客,合同从21号开始,但21号~次月1号的房租已经从上一个租客手上扣了压金,相当于已交房租,现在还是从21号签下一个租客,2月21号~3月15号期间是有供暖的(说不定还会按天收暖气费),那么21号~次月1号,即收了上一个租客的钱又收了下一个租客的房租,你说是不是?
    若是你,你选方案一还是方案二


    IP属地:浙江2楼2017-02-0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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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3楼2017-02-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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