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举报 原告上诉人:梁志伟、民族:汉族、年龄:30、身份证号:410928198703273311、住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梨园乡梁寨村。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讼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为(婚约彩礼纠纷)(2016)豫0928民初3596号民事判决审判法官王璐不接受原告的证据材料,视频,在审判法庭上不让原告证人出庭作证,在直播审判法庭上审判法官王璐公开违纪违法包庇被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在本人与任素萍的婚姻诈骗案件中,濮阳县人民法院,徐镇法庭审判员王璐在审判法庭上公开包庇被告,在原告诉讼任素萍及其家人暴力殴打本人的仅70旬的父亲20巴掌在脸上,喷粪的情况下。审判员却恶意更改为发生争打(当时报了110有证人在场证明)。在濮阳县人民法院直播梁志伟的审理视频上可以找到审判员王璐恶意更改的视频录音。还有四位人大代表在场听厅。(现在在濮阳县人民法院直播厅却找不到了庭审视频,上诉期还没过,本人的庭审视频却没了!!!)本人要求公开庭审视频。 濮阳县人民法院,徐镇法庭王璐涉嫌严重包庇,本人原告一再坚持开庭审理,徐镇法庭审判员王璐却急于让原告交一半诉讼费,以简化程序,不在开庭审理。并不接受原告的诉讼材料。 本人案件在濮阳县人民法院立的案,立案时询问司法所,本案不会是徐镇法庭在管吧,因为本人早知道审判员王璐在上次被告离婚时,被告上次离婚时曾亲口对我提起送给审判员10000元人民币,本人得到司法所人员回答不会在徐镇,但后来审判时又到了徐镇,本人在市中院进行上访,却遭到各部门互相推诿。从本人婚姻诈骗官司在本人材料,证据,证人证明充分的情况下,因婚姻诈骗任素萍未与本人办理结婚证,小孩至今无法办理户口!!!审判员王璐却这么快的判决离婚,恶,枉法裁判。上诉濮阳市人民法院审判长法官陈忠生拒不接受视频录音证据,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枉法徇私舞弊判决,只开庭一次,还是调解庭,被告说愿意与原告继续生活,原告提出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无话可说自行离开调解法庭,导致上诉人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判决,一审二审明显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违纪违法行为,在(2016)豫09民终2273号民事判决书上,严重侵害上诉人公民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梁志伟 濮阳市纪检委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