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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陌上初见花』20170302自生贺。你怎么这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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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南1楼2017-03-02 11:26回复
    一.
    街口晨雾里的伞商依然带着索离而悲哀的神情,我来长安巷83号已来得多了,看惯了白色的信鸽与远方环形地铁的第七车厢并肩在星光中穿梭的场景,只一心向着街道的尽头走去。83号这书店说古不古,乍一看上去也不显得很大,但藏书却应有尽有,店主也总会为我留下一个靠近壁炉的闲适位子。
    是出于友情吗,这种他听了一定会发笑的词语,又或者是同病者之间的宽容,可我这位不愿自认的友人,他拥有爱人的经历可比我幸运得多。
    我当然不是说过程,那种时间里大家都差不多。我说的是结局。
    又是一年。第一千四百八十四天。
    我问公明,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今年还在这里。
    在倾慕这个领域里,我向来算不得是什么专情的人,过去的一年里我总要干些什么,才好把命途维持下去,尽管究竟会干什么往往不由我定。因此我喜欢上了一个内里睿明而炽热但自心已死如冷灰的律师,喜欢上了眼尾有一抹水红的白狐之子。他们和你完全不一样,和当年的你我都不一样,可你知道为什么我今年还在这里,却没有再去往别的地方?
    因为惯性。
    碟中月色映透酒光,他难得沉默了一阵,才微微一仰首,侧眸瞥向我,金橙的光泽里依然是那样带着不可测深意的轻狂。
    “你哪有去过别的地方?”他嗤笑,“你不是一直都住在这座城市的大雨里,住在那遥远的北寒的冰盖上。”
    只有他知道三年前曾发生过怎样隐秘的故事,至少目前是这样。这仅仅只是一个事实,因为尽管旁人只能从只言片语中拾得一些段落的碎片,但实际上是不会有人想要通晓那十一天的。
    是一个人的心魔,既是心魔,对其他人来说便没有意义。
    “我只是住在极夜里,和你那次去北欧的峡湾酒吧没什么不一样。”
    我也曾见过他的爱人,有着暗金色的头发,和他相似的橙色的眸。初次见他时他穿着的是一套有着金色纹理的黑色燕尾服,打着白色的领巾,一副十足的管家模样。后来才知道他还有一套用于战斗的服裳,肩上的黑羽如同燃烧的火焰,披风翻飞,即使剑上脸上沾了些血液还是干净而利落的做派。赵公明醉里曾嘻嘻哈哈地靠着他的爱人,嘟囔着“爱卿你还是原来那套比较好看”的话,被弗雷甩手就扔了出去。
    其实也不是让他戴章鱼头罩,怎么就扔出去了呢,认真说起来,也是因为习惯了,哎。
    那副战斗中的样子,赵公明称之为自由。
    在你随时要把性命交付出去——无论是陨亡还是信赖的意义上——的时候,你是绝对自由的。不用掩藏,不用顾左右而言他。
    这也是他们并肩战斗了许多次的原因。
    与其说喜欢衣服,不如说喜欢过往。可别想骗过我。
    二.
    友是时海淘沙。
    三.
    金砌殿阁已久无人来,盛有紫焰的白葵亦许久未见。玉制的扇坠散着莹莹的光泽,如同白色的海中驹的毛发。尼伯龙根不会歌颂被它吞噬的虚影,天墉落雪只照竹柏,不映苍云。甜食与人偶,青光与逆时,倒是时时会被想起的传说。
    我因顾己才顾人,却因爱人而爱己。你看,我连写给自己的生贺都这么不走心,一年比一年短。不过权且是个习惯。
    未来不及过往,所失不及所爱。因而暂时便如此,有友有慕,谓我何求。
    -Fin.


    IP属地:湖南2楼2017-03-0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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