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二叔(以过世)农村有5间土房有房产证,我二叔是孤寡老人,一辈子无儿无女,他兄妹9个现在存活三个,当时村政府找到我说:问我你们直近亲属有没有赡养我二叔的,如果亲属没有政府就把我二叔的房子收回,由政府出资送我二叔去养老院,当时所有的亲属没人出面赡养我二叔,村里想让我赡养我二叔,因为我们俩家就前后院,最后村里代表,我二叔,我,三方签字写了一个资料注明,我二叔由我赡养,养老+送终,死后发送老人。我二叔的房子就归我所有。现在我二叔过世好几年了,我想把我二叔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去房管局过户,告诉我先去公正,去公正处告知我必须要我现在存活的大叔,四叔,老姑签字才有效,可是现在我去找他们,四叔老姑又想分我二叔的房子,太可气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村里当时给我写的证书又给我弄没有了
但是村里说给我开证明)公主做不了就过不了户,我现在该怎么办???村里开的证明公证处能给公证吗?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求大律师给指点迷津,谢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