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浓恋吧 关注:2,221贴子:119,081
  • 8回复贴,共1

推荐一部新武侠,挥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金古梁温的作品大都经典!其实还有一些新武侠也不错,我看的武侠不多,第一部是梁的大唐游侠传,断断续续看了些金古,后来遇到了小椴的《杯雪》。特别惊喜,看着看着就哭。还有一部喜欢的是杨虚白的《挥戈》,朋友推荐的,刚开始并不喜欢,觉得吴戈主角光环太大,后来就突然很心疼这个人物,他的反抗,他的自卑倔强(说着说着就肉麻了。。。)。推荐给同学看,她说后面吴戈这个人物崩了,没法看下去,当时我听了很难过,但是没有辩解,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其实想推荐的是《杯雪》和《挥戈》两部,杯雪网上很好找,名气也大,温曾经给写过介绍。相比之下,《挥戈》无人问津!所以把小说贴上来了
百度云地址http://pa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886727015&uk=3040795556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09 19:51回复
    有空去看看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3-09 20:14
    收起回复
      吧里的妹子都喜欢看感情戏吧,贴几段,嘻嘻
      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岁的吴戈在外面闯荡了三年回来县里做了一个小捕快。县里房贵,就在余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间厢房住着。那年她才十四岁,父亲长年住在京城,很少回来,家里只有继母窦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进一个生人,又只是个粗人,很是不惯。芸官倒很高兴。弟弟小她两岁,见吴戈会武艺,自是大为倾倒,天天缠着吴戈要学。
      荻小姐记得那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是县里的才子耿昭和钟汉儒,前者八岁能诗,后者十五岁中秀才。已经悄悄读过《莺莺传》《霍小玉》的她,当时也爱胡思乱想。她见过耿昭,比吴戈大两岁,白白净净的,眉眼间总是一股羞涩。所以本来,她是根本不会正眼看吴戈的。她也听侠义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将来只可能爱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样的人。昆仑奴也好,虬髯客也好,都不过是才子佳人身边匆匆掠过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祸。
      父亲那时是个举人,在江北一带素有大名,可终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实,虽得知县颇多关照,毕竟不能跟这些帮会的无赖相斗——韩舵爷可是连知县的面子都敢不给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个泼皮黑压压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头赔罪,还要赔出五百两银。父亲正不在家,窦氏吓得浑身发抖,哪里敢开门?
      她记得那天吴戈从衙门回来时,泼皮们已经动开了手,门窗都打坏了不说,仆人张叔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事情结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阁楼不敢探头看,只听到一片喝彩,转眼那帮泼皮就走得一个不剩。她知道后来吴戈为此遇到过打闷棍的,下蒙汗药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韩舵爷家里一趟,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鸟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籍。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打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蔑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他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这个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的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了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像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像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强壮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


      IP属地:江苏3楼2017-03-09 20:23
      回复
        河堤离余家渡繁华的街区其实不算太远。高高的堤上密密麻麻地挤了一大排棚屋。这里几乎没有路,地上淌着脏水,腐烂的菜叶,散发着腥臊恶臭的贫穷的味道;干草烧起的炊火熏得到处漆黑,而住在这里的人们也大多面目肮脏。荻小姐已经听华知县说过,这些全是水灾逃难过来的流民,也成了县里的一大块心病。县里这两年增了许多偷盗抢劫,也多了乞丐娼妓;县里的人们,不得不将之归咎于堤上的流民。
        在余家渡,“堤上”已经成了下贱、贫穷、肮脏、乡巴佬,甚至一些更恶毒的话语的代称。从远处的鸡鸣山看去,堤外五里长街的飞檐画栋,衬着堤上的这一片棚子,余家渡便如一个穿金戴银的病人,衣冠锦绣也掩不住身上的脓疮。
        长脚接过骨骨递过来的那屉包子,不舍得吃,全塞回骨骨手里。骨骨吃得一嘴的油,仍留了一个给长脚。长脚接过却揣在怀里,另在灶上烧了壶热水,烫了碗冷饭,与骨骨就着方才路边摊子买的一小包卤杂碎下饭,呼呼地吃着。
        他俩住的棚子矮小黑暗,几处纸糊的墙缝都裂开了,四面透风。长脚把今天挣来的铜钱倒进一个陶罐里。他的正式身份是码头的挑夫——毕竟这里还是穷人多,单靠卖艺糊不了口。他数着钱,停了下来,抬起头,逆着光却看不清门外来人的面孔。他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袖子上全是油迹,草鞋烂得厉害,脚上裂了好多道大口子——几粒泡饭还沾在胡子茬上。
        荻小姐没有摘下斗笠,她的耳朵里嗡嗡地哄响着,心里一片空白,甚至没有看到骨骨高兴地挥手呀呀地向她打着招呼。
        她渐渐清醒过来,指指骨骨,对长脚说道:“他,是你的孩子?”
        长脚眯着双眼,面纱下这女子的面目是模糊的。
        “这有什么分别么?他,”他想了想,说:“是我的孩子。”
        荻小姐道:“你是聪明人,道理我不说你也清楚,他如果能读点书,或者会好一些,比天天在街上偷东西强。”
        长脚回过头,瞪向骨骨。骨骨不敢抬头,用脚画着地。
        “这位贵小姐要施舍我们一笔银子还是怎样?”长脚乜斜着眼。
        荻小姐道:“舍弟一直缺个好的书僮,骨骨虽然淘气,但能教好……”
        长脚打断了她:“这孩子做什么都行,但不能做奴才。你要是想做善人,可以,拿钱来。”说着一只大大的脏手伸到荻小姐面前。
        荻小姐为之气结,却真的回头命一武师取十两银来。
        却听得长脚悠悠地说:“这堤上比骨骨还穷还惨的孩子还有好几百,这位小姐不妨每家都派上十两银如何……”
        荻小姐夺门而去,长脚久久看着她的背影,眼角微微收缩了一下。


        IP属地:江苏4楼2017-03-09 20:27
        回复
          长脚拍了拍着身上的灰土,走到围栏前,就看到了那两个武师和旁边的一抬小轿。
          是荻小姐。
          荻小姐再一次仔细看着这个邋遢粗鲁嘻嘻哈哈的汉子,心想,这就是当年那个忧郁孤独的英俊少年么?但是真是的,就是他,曾经在如寿街打翻了十多个泼皮的吴戈;那个曾经在阳光下,像一匹精力旺盛的小马一样翻蹄亮掌、挥舞拳脚的吴戈。
          吴戈在打倒郝教头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围观的人群中,有荻小姐,也有芸少爷。
          当时荻小姐看到遥远的吴戈,感到整个世界又将被彻底撕裂了。而芸少爷却十分兴奋,咽喉发干,手心冒汗。一开始,他相当的失望。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武艺高强之人,竟会沦落到码头挑夫的地步。然而这一刻,他看到,少年时最景仰的那个吴戈果然还是气势逼人的。这是他自幼就渴望亲历的大场面,真是刺激。他不由得喃喃道:“果然是他!可惜啊……吴戈啊吴戈,我初初以为你已泯然众人了……可惜了一身好身手,却埋没在这个地方。”他当时便想要出面相认,却被姐姐止住了。荻小姐想单独来劝说吴戈。
          这次来,她下了很久的决心。她已经完全明白,现在,自己和这个人是多么的不同。过去的记忆只是少女时代绮丽虚幻的一些泡沫,经不起人世间的风吹雨打。既然想通了这个,荻小姐相信,自己已经心如古井水,不会再有波澜了。
          余家渡码头的挑夫与杂耍艺人长脚,也就当年的神捕吴戈,仍然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嘻嘻笑着。这笑容,在荻小姐眼里,竟然是带着几分无耻:“你找骨骨还是找我啊?你看到了,这里可不是你们富贵人家小姐应该来的地方。”
          荻小姐已遣开了那两个武师,她本想好了措辞,此时却一下噎住了。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和起来:“我已经打听了你这些年的情况……你帮骨骨葬了他父母,又养了他婆婆半年,还有他婆婆的后事……对一个陌路的孩子,这三年你已经仁至义尽了,把自己弄得一贫如洗。而且现在又发生这么大的事……我愿意帮助他,也愿意帮助你……至于我,我想你还不知道我是谁。”说着她伸手想摘下斗笠。
          吴戈的眼角这时候又微微地收缩了一下,他忽然伸出手,十分无礼地压在荻小姐斗笠上止住了她,说:“慢着。我最怕见美女……我……”他试着重新努出那种无耻的色迷迷的笑,想说几句平日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打情骂俏的俏皮话,却终于做不到。他低下头,终于苦笑了,他说:“我不是没认出你……”
          他伸出手替荻小姐摘下了斗笠,荻小姐当然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了。于是他慈爱地说:“你长大了,更美丽了。我,你看到了,当然老了。而且这么落拓。”
          荻小姐不语。
          吴戈费力地咽了口唾沫,偏过头问:“听说芸官也回来了,他还好吧?还记得我么?你父亲也还好吧?我记得他有风湿病的……”
          荻小姐仍然不语。吴戈面对她的沉默有些慌乱:“我不是不问你……我……你……这些年,你过得如何?”
          荻小姐平静地一笑:“能有什么好的。你不知道我一直在守寡么?”
          吴戈一下子呆住了。
          荻小姐又道:“但是我们都没有办法,对不?你的也好,我的也好,都是我们自己选的路。”
          荻小姐其实已经释然了。他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曾经在生命美好的一刻有过相遇,但他们的人生,注定是背道而驰的。
          吴戈叹了口气,扮个鬼脸,从怀里又摸出一只草扎的蝈蝈,嘴里蝈蝈地叫着,递向荻小姐。
          “你哄人还是只会这一招。”她笑了:“那天要不是你这蝈蝈,我还不敢认你……我来是想告诉你,以你们这些人的力量,这个堤,是保不住了的。另外,我得提醒你,有个叫傅仇的少年在找你,恐怕很快就要来了。你可有打算?一直与他们对抗下去?”
          “你来做说客?”吴戈眉毛轻轻一扬。但此话一出他又有些后悔。
          荻小姐叹了口气,说:“当然不,我不想看到你们玉石俱焚。把骨骨交给我,离开这里。”她把弟弟也在找他的话咽了回去。她明白,吴戈是那样骄傲的人,肯定不会去帮弟弟的。
          吴戈默默地看着远方,过了半晌才道:“我不知道,我不能抛下他们。如果我失败了,我会托你照顾骨骨的。”
          吴戈看着荻小姐的小轿渐渐消失在夜色里,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只是知道,自己与这个女子如同隔着黄泉碧落,见与不见都如梦寐。


          IP属地:江苏5楼2017-03-09 20:29
          回复
            武当一剑txt
            百度云http://pan.baidu.com/s/1pL4n38B


            IP属地:江苏7楼2017-04-18 16:29
            回复
              好久不见~


              IP属地:浙江8楼2017-04-18 17:0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