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ahao
@泡沫的漂流瓶
@茉儿菜
楼上的几层的逻辑就是:
1, 价值低的物品不算物品
2.只要你自己有错在先,那么别人犯多大的错都没关系
最后让我给几位法盲普普法,你们再扯什么价值低,原会长的责任我也懒得回复了,公道自在人心,几个从不在吧里出现的大号小号跑吧里来专回这帖子,是人都知道怎么回事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泡沫的漂流瓶
@茉儿菜
楼上的几层的逻辑就是:
1, 价值低的物品不算物品
2.只要你自己有错在先,那么别人犯多大的错都没关系
最后让我给几位法盲普普法,你们再扯什么价值低,原会长的责任我也懒得回复了,公道自在人心,几个从不在吧里出现的大号小号跑吧里来专回这帖子,是人都知道怎么回事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