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们42名大学生村官响应南宫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通过了正规考试,被录用为南宫市第一批大学生村官,自2004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至今13个年头。从而立到不惑,人生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农村,献给了党在基层的事业。当时市委文件明确规定,乡镇缺少编制时,优先录用我们,三年后全部参照公务员待遇。河北省委和邢台市委也多次出台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先期招录的大学生村官的编制问题,2014年南宫市委政府以超编为由没有执行《解决部分县市区先选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可是我们在2016年“一问责八清理”期间发现,违规录用200余人,并且全部落实了编制。河北省委出台的(冀组字【2015】65号)和(邢组字【2016】8号)的通知中关于大学生村官安置办法,规定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工作满6年,可以考核入编,而我们在基层工作了12年之久,同样是政府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却没有落实这项政策。我们诉求:按照邢台市出台的《解决部分县市区县选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和《冀组字【2015】65号》、《邢组字【2016】8号》文件,给予编制。请领导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