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记忆:从“察霍勒”到“三站”
2017-08-08 魅力克山

克山县城最早称之为“察霍勒”,是蒙语“水鹤鸟”的译音。
清初为鄂伦春、索伦(现鄂温克)、达呼尔(现达斡尔)等游牧民族的狩猎区。清康熙年间,为黑龙江将军所辖之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之地。同时境内的游牧民族又归布特哈总管巡查。顺治年间,朝廷对黑龙江地区实行封禁,使嫩江平原、乌裕尔河和讷谟尔河广大流域,灌莽丛生,一片荒原。
清顺治十年(1653年)以后,因沙俄侵扰,居住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一带的达呼尔(现达斡尔)、索伦(现鄂温克)等族人民,被迫迁到嫩江流域以及乌裕尔河和讷谟尔河流域。
清康熙六年(1677年),清政府为加强边疆的防务,把这些游牧民族编为29个佐,统称为“布特哈”打牲部落。兹后又设“布特哈总管衙门”,统理这一带的军务和生产。克山境域隶属“布特哈”打牲部落腹地,且由于乌裕尔河沿岸沼泡连绵,牧草肥美,蒙古、达呼尔、索伦等民族在此游牧狩猎,造屋定居,日久渐成屯落。当时这里水鹤鸟成群,蒙语称之为“察霍勒”,日久年深,遂演变成地名。
乾隆中期,境内南部指划为额鲁特依克明安公家族的放牧场。清末民初,克山城定名为“三站”。清光绪末年全面放荒招垦,人烟渐趋稠密,蒙古、达呼尔等民族用皮张山货与商贩交换丝绸、布匹、糖、茶等生活用品。商品交换兴起,随之出现客店、集市、酒坊、饭铺,“察霍勒”屯形成一处小集镇。但因地处北疆荒原,臻草没人,沼泽塞途,垦户上荒受到限制。冬季大雪阻路,夏秋水流遍野。为方便垦户北上,加快了土地开发。
清末,随着移民与日俱增,垦荒迅速发展。边界、建置屡次变革,分置府、州、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分置东、西布特哈,克山一带隶属东布特哈辖治。
清政府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修竣布海官道(布特哈~海伦),沿途设立4处驿站,“察霍勒”屯设为“三站”,并建立干事公所1处,调配兵丁30名,由驿官调遣。从此“察霍勒”屯为“三站”之名所代。布海官道修竣后,“三站”一带所产粮食即可运往海伦转送各地,垦民所需农具,生活用品,也从京城、奉天等地源源运来。内地商人纷纷投资设铺,手工作坊陆续兴起居民逐年增多,地面渐趋繁荣,“三站”由此兴隆。宣统二年(1910年),设讷河直隶厅,“察霍勒”隶属黑龙江行省讷河直隶厅。
1913年(民国2年),讷河直隶厅改为县,“察霍勒”隶属讷河县(现讷河市),拥有居民一千余人,为警察11区、4区、12区部分井地。
1914年(民国3年),讷河县(现讷河市)辖治时在“三站”(察霍勒)设镇,亦称察霍镇。设镇开始,就在察霍镇(现克山镇)丈放街基,规划出长、宽各3里3绳的正方形城镇。周围掘有土壕,4面各辟1门。“察霍勒”和“三站”名称在民间习常使用,由于草莽初辟,街道坎坷,南街漂垡遍地,北街灌木丛生,街头巷尾尚有连片蒿塘。设治初期,县以下行政设区、井两级机构。因辖治区域含讷河县(现讷河市)原第4区、11区、12区等3个警察区,地域广大,故划为3个自治区,6个行政区(警察区),379井。井为最基层行政机构,以清末放荒井田为单位,每井设井长1人,负责承上启下,办理公务民事。12月29日,依据《地方自治试行条例》规定,自治区是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承县知事之监督,办理地方公益事业的行政机构。
2017-08-08 魅力克山

克山县城最早称之为“察霍勒”,是蒙语“水鹤鸟”的译音。
清初为鄂伦春、索伦(现鄂温克)、达呼尔(现达斡尔)等游牧民族的狩猎区。清康熙年间,为黑龙江将军所辖之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之地。同时境内的游牧民族又归布特哈总管巡查。顺治年间,朝廷对黑龙江地区实行封禁,使嫩江平原、乌裕尔河和讷谟尔河广大流域,灌莽丛生,一片荒原。
清顺治十年(1653年)以后,因沙俄侵扰,居住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一带的达呼尔(现达斡尔)、索伦(现鄂温克)等族人民,被迫迁到嫩江流域以及乌裕尔河和讷谟尔河流域。
清康熙六年(1677年),清政府为加强边疆的防务,把这些游牧民族编为29个佐,统称为“布特哈”打牲部落。兹后又设“布特哈总管衙门”,统理这一带的军务和生产。克山境域隶属“布特哈”打牲部落腹地,且由于乌裕尔河沿岸沼泡连绵,牧草肥美,蒙古、达呼尔、索伦等民族在此游牧狩猎,造屋定居,日久渐成屯落。当时这里水鹤鸟成群,蒙语称之为“察霍勒”,日久年深,遂演变成地名。
乾隆中期,境内南部指划为额鲁特依克明安公家族的放牧场。清末民初,克山城定名为“三站”。清光绪末年全面放荒招垦,人烟渐趋稠密,蒙古、达呼尔等民族用皮张山货与商贩交换丝绸、布匹、糖、茶等生活用品。商品交换兴起,随之出现客店、集市、酒坊、饭铺,“察霍勒”屯形成一处小集镇。但因地处北疆荒原,臻草没人,沼泽塞途,垦户上荒受到限制。冬季大雪阻路,夏秋水流遍野。为方便垦户北上,加快了土地开发。
清末,随着移民与日俱增,垦荒迅速发展。边界、建置屡次变革,分置府、州、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分置东、西布特哈,克山一带隶属东布特哈辖治。
清政府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修竣布海官道(布特哈~海伦),沿途设立4处驿站,“察霍勒”屯设为“三站”,并建立干事公所1处,调配兵丁30名,由驿官调遣。从此“察霍勒”屯为“三站”之名所代。布海官道修竣后,“三站”一带所产粮食即可运往海伦转送各地,垦民所需农具,生活用品,也从京城、奉天等地源源运来。内地商人纷纷投资设铺,手工作坊陆续兴起居民逐年增多,地面渐趋繁荣,“三站”由此兴隆。宣统二年(1910年),设讷河直隶厅,“察霍勒”隶属黑龙江行省讷河直隶厅。
1913年(民国2年),讷河直隶厅改为县,“察霍勒”隶属讷河县(现讷河市),拥有居民一千余人,为警察11区、4区、12区部分井地。
1914年(民国3年),讷河县(现讷河市)辖治时在“三站”(察霍勒)设镇,亦称察霍镇。设镇开始,就在察霍镇(现克山镇)丈放街基,规划出长、宽各3里3绳的正方形城镇。周围掘有土壕,4面各辟1门。“察霍勒”和“三站”名称在民间习常使用,由于草莽初辟,街道坎坷,南街漂垡遍地,北街灌木丛生,街头巷尾尚有连片蒿塘。设治初期,县以下行政设区、井两级机构。因辖治区域含讷河县(现讷河市)原第4区、11区、12区等3个警察区,地域广大,故划为3个自治区,6个行政区(警察区),379井。井为最基层行政机构,以清末放荒井田为单位,每井设井长1人,负责承上启下,办理公务民事。12月29日,依据《地方自治试行条例》规定,自治区是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承县知事之监督,办理地方公益事业的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