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的,前段时间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是女方不喜欢孩子。孩子都是我妈带的。她几乎不管。不过对我还是有点好。因为一个矛盾,两个人吵架相互赌气,发飙。一起到民政局把证件领了。突然离婚把人搞蒙了。离婚的时候看到她忍住眼泪。我转身走了之后也哭了。其实如果我按照她说的,去她家里跪着求她,估计能回来。但是她说她就是不喜欢孩子。因为孩子的事吵过多次了。有怨。现在不知道要不要去她家啊。然后,生孩子也疼什么的,等等。不喜欢孩子的女人还能要吗?我觉得孩子肯定是最重要的。她花钱大手大脚会不会对以后孩子成长不利?也会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