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的,2012年多伦县卫生局内部人员检举多伦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弄虚作假,用虚假发票报销,检察院介入调查,查出在册的就好几十起,唯独查出李玉中最少的一起一万五千元来结案,其中牵连和管办的张素玲,我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帮李玉中把票据传递到和管办,当时张素玲在上班,就把票据给了她,报和作医疗要经过好多环节,最后局长签字才能通过,不知道李玉中这个假票是怎么通过的,最后又到了检察院,在审案过程中,他们对我进行诱供,逼供,威胁,最后强压于看守所,在他们的胁迫下按照他们意图招供,其后告诉我不影响工作,所以也就默认了,照常上班,可是到了2015年又开除工职,三个人对所做的决定不服,分别申诉,可是在去年2016年8月底九月初,主犯张素玲通过上访,经过锡盟检察分院协调,暗香操作,给了张素玲一百二十万万补偿,一个案子,主犯得到补偿,终结了申诉,可是我们一直申诉,没人理会,没人管,我要讨个公道,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