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3.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4.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5.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电池的电压和容量在充电宝上会有标注,可根据电压X容量/1000,计算得出能量(瓦特小时)例如 电压5V,容量 20000毫安,计算可得出该充电宝能量为100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