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企业主,从事养兔用具生产加工定做,2017年七月份,政和县石屯镇大自然养兔合作社吴祖云,手机是13850934076,从我这里订购了550套养兔用具,按照他的要求送到我们山东的饲料厂里,随着饲料厂拉饲料的车一起发,笼具送到饲料厂没给钱,说怕我做的不合适,他发食盒去饲料厂试一下,再打钱,我相信你,等了一个星期之后,我想怎么还没有动静,问一下吧!结果笼门被装到饲料车上拉走了,我给吴祖云打电话,他一直不接,最后通过公安机关找到给他拉货司机电话,才得以通电话,他说货到看好再打款,我再一次相信你。货2天后到了南平政和县石屯镇大自然养兔合作社,他当时从我这里做的时候说是食盒口开12公分,我给他也是开的12公分,但是他自己的食盒是12.5公分,肯定是不好放进去,他就以我做的不合适,把我的货扣下了,也不给我打钱,也不给我货,之后也是不接电话,把我电话加黑名单,这种人,真是可恨!所以请求政和县有能力的朋友帮忙讨回笼门或者欠款5400元!必有重谢!!!我,山东人,手机14753995544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