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说战前部分。作者引用了盛宣怀在九月初六(10月4日)给丁汝昌的电文,并据此结合丁汝昌在六月给龚兆玙的电文,对北洋海军在大东沟战前的军火情况做了推测,得出战前缺乏发射药的结论。
作者在跟帖中特别强调
(这个帖子作者在与我争论数日后,自行删除了,跟我的其他质疑帖子一起)
显然作者是把农历日期九月初六和大东沟海战公历日期9月17搞错了,颠倒了先后关系。我提出质疑,作者的解释是“已经发现错误了,但不影响是战后生产的结论”。
不影响么?电文提到的军火是根据北洋海军战后电报要求调拨的,完全不能说明战前的情况。如果是战前要求的,那才是能反映战前情况的。而作者关于战前的军火资料,仅仅提出了六月调取29发10英寸发射药和向海防军械局和龚兆玙催促57毫米速射炮发射药的两个电报(还有两个洋人的话)。仅从这两个上面,也完全不能反映出北洋海军战前缺乏发射药。
作者把战后要求调拨的军火挪到战前,还据此计算出战前每炮短缺多少。战前战后都没分清,结论无疑是错的。
在资料之外,作者还说“305口径炮弹…因为由于天津局产弹丸质量不好,口径不合装不入口,所以出现过拒收炮弹情况:不合格弹丸退货了,合格的药包留下了,自然药包就多了”这个并没有任何史料支撑,属于纯粹的脑补。
作者在最后自称为“通读过资料,并详细分析计算过,推导过可能性”。如果真有这么高学问的话,还是拿更多资料出来佐证吧。资料不是没有,作者没有发现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