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虽然各自的样式、格局、气氛迥不相同,但在总体上却是完整的、和谐的。 (六) 《红楼梦》中有大量的心理分析和抽象叙述的段落,这些段落对小说美学来说是合理的,但却不宜于拍摄。因此必须改换叙述方式,代之以简练的、富于造型性和动作性的、可见的剧本语言。无法取代的部分,则只好舍去。这样一来,势必有一些相关的情节和细节失去了合理的心理依据,当然也就无法保留了。倘若舍去的部分无关宏旨倒还好办;倘若关系很大,则只好采用画外音,或者把内省式的分析引入对话中。虽然这是一种大受昔訾议的笨办法,但《红楼梦》体大思精,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我们实在不能不比勘优选、谨慎为之。 一般说来,改编时很少增添情节,但对“秦可卿之死”一段,却需要补笔。 在今传本的《红楼梦》里,秦可卿的猝然病死,给读者留下许多疑窦:第一,与判词、曲子及判词前面“一美人悬梁自尽”的图画暗示不相符合。第二,贾珍如丧考妣,“哭的泪人一般”,太过分了。第三,合府上下人等“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如系病重不洽,“疑心”何为?第四,发丧太奢,所用的樯木棺材,恐怕连老太太都无福消受。第五,宝珠、瑞珠两个丫头,一个认做义女,一个触柱身亡——似乎都是为了表明守口如瓶的心迹,等等。根据脂批提示.我们知道原稿曾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段情节,后来遵照某一长者之命删去了。而曹雪芹似乎对删去这段情节持保留意见,否则“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时早应该把删改造成的前后抵牾之处弥平、统一,而不会有意留下这些“破绽”。鉴此,我们在剧本里增补了这段情节,旨在使剧情发展合理化,使人物关系合理化,同时使秦可卿的形象更加丰满,使作者本来赋予这一形象的哲理意图得以凸现。 此外,在完成从小说到电视剧本的形式转换过程中,描写方面虽然压缩了,叙事方面却扩大了。也就是说,剧本比小说少了某些东西,但也比小说多了某些东西。多出来的,主要是大量的细节。 例如,“黛玉入都”在原小说里只是“登舟而去”, “有日到了都中”等几句话,但在剧本中就必须有黛玉在船上吃药、乳母王嬷嬷和小丫鬟雪雁随行服侍、贾雨村在另一条船上的活动等具体细节,以及对贾雨村的志满意得起隐喻作用的船头劈浪行进、衣襟随风飘拂等等。这些并不是多余的蛇足,而是交待人物关系、展示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心理、铺叙故事以及造成真实的时空感觉的需要。 (七) 电影、电视剧的审美经验告诉我们,想让观众一下子认同过多的人物是很困难的事情。因此,改编时往往不得不把原著中的人物予以删并。据统计,《红楼梦》里先后出场的人物有四百多名,如果全部保留下来,将来在电视观众那里,肯定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帐。当然也不可能设想把钗、黛、湘、凤等主要人物中的任何一个同别人合并。 我们采取的做法是:第一,把大批贾氏族人、侍妾、丫鬟、媳妇、婆子、家人、小厮的名字抹去,处理成无名无姓的“众人”。第二,次要人物尽可能删并。第三,加强主要人物的戏,避免平均使用笔墨。第四,统一异名,如‘共茗烟”、“焙茗”取“茗烟”, “来升”、“赖升”取“来升”, “彩云”、“彩霞”取“彩云”等等。 《红楼梦》对于人物的塑造,大都不是一次完成的。常常采取所谓“画家三染法”,通过一勾二勒三皴染,使人物性格多层次、多侧面地显现出来。 譬如贾琏。冷子兴说他“不喜读书,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由于他和多姑娘、鲍二老婆的苟合,又给人以“好色之徒”的印象;他对贾雨村强夺石呆子古扇的行径颇为不满,说明他的天性中还有不曾泯灭约善;尤二姐死后他的哭灵之举,又使人感到他也有钟清的一面。 我们在改编时,尽可能运用这神方法,俾人物在剧本中不致变得枯干、瘦瘠,失去了活力。 对于尤三姐这个人物,以往的改编作品大都根据程高本,塑造成一个白璧无瑕的光辉女性。这种处理固然拔高了尤三姐,但却失去了原著中这一形象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意义。因此,我们没有接受“净化”了的程高本,而是根据原著,把一个曾经失足的尤三姐写进了剧本——她不甘沉沦,在布满陷阱的污浊环境里奋力自拔,但社会不容她,舆论鄙视她,甚至连她所挚爱着的人也不能谅解她,她绝望了,终于演出了一幕含恨饮剑的刚烈悲剧。 (八) 《红楼梦》中大量的人物对话写得极为精采,人们在读小说时,往往反复咀嚼,美而不觉其长。其中有,一些可以直接被剧本采用,甚至无须改动一字;但也有不少却要加工处理后才能符合剧本的要求。譬如对话过长,文言、白话相间,年代久远语义发生变化,夹杂着说明文字致使对话本身不完整或表意不清,等等。 我们在改写对话时,并不是以口语化为唯一准则,而是充分考虑说话人的身份、地位以及说话时的场合、环境,力图肖其声口;另外,尽可能避免现代语词进入对话,以防破坏了作品的时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