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敕令》(Dictatus papae )是对教宗的27种权力的汇编,其中包括教宗在1075年的登记册中所包含的权力。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它是由格里高利七世自己写的(或口述的);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在稍后的日期被插入到寄存器中的,并且它有不同的起源。在1087年,红衣主教德乌斯迪特出版了一系列的decretals,专门献给教宗维克多三世,这体现了教会法的法律——他从许多来源中收集了许多资料,包括合法的和虚假的(见伪伊西多尔)。本集的帕帕科与此集的观点是如此的清晰和紧密,以至于有些人认为,本应是基于它的;因此,在罗马教宗的登记册中,必须要有一个较晚的编译和插入日期,而不是10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