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服务中心:
现举报上市公司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举报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条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举报理由:
1、中国宝安公司章程上述条款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章程中不当设置反收购条款,不合理地限制股东权利或增加股东义务。
上述条款赋予了董事会或大股东自行决策反收购措施、限制了市场化自由竞争收购 行为,阻碍市场良性竞争,不公平、不平等。
2、擅自对收购者设置高额支付年薪和福利待遇十倍以上,为合理合法市场竞争设置高门槛,保护现有高管和现有大股东利益,无法律依据。无底线,无节操。对董事、监事、总栽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设置先决不对等条件,属恶意抬高市场良性竞争者成本,破坏董事会合理合法结构调整。设置保护伞条款,违反市场化公平竞争规则,与法律法规相悖。
以上举报线索希望监管部门重视并对被举报人中国宝安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要求被举报人中国宝安董事会认真学习《证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和收购反收购的法规规定,撤销公司章程中的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谢谢
现举报上市公司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举报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条条款:“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举报理由:
1、中国宝安公司章程上述条款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章程中不当设置反收购条款,不合理地限制股东权利或增加股东义务。
上述条款赋予了董事会或大股东自行决策反收购措施、限制了市场化自由竞争收购 行为,阻碍市场良性竞争,不公平、不平等。
2、擅自对收购者设置高额支付年薪和福利待遇十倍以上,为合理合法市场竞争设置高门槛,保护现有高管和现有大股东利益,无法律依据。无底线,无节操。对董事、监事、总栽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设置先决不对等条件,属恶意抬高市场良性竞争者成本,破坏董事会合理合法结构调整。设置保护伞条款,违反市场化公平竞争规则,与法律法规相悖。
以上举报线索希望监管部门重视并对被举报人中国宝安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要求被举报人中国宝安董事会认真学习《证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和收购反收购的法规规定,撤销公司章程中的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