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运管所的各位领导,现在正是建设平安眉县,和谐眉县的关键时刻,全县人民都为此而努力的奋斗!但是出租车公司制定的霸王条款却与此格格不入!(1)强制指定审车地点。这几天正是出租车一年一度的审验时间,本应该出租车经营户,拿着相关资料去完成自己的审车任务,单是出租车公司却把相关资料拿到了自己内定的运峰检测点,对于经营户来说在哪一家审车都是一样的,只要完成任务就行了!问题是运逢,和秦龙两家检测线只有一墙之隔价钱却完全不同,出租车公司指定的审车费用为290元每车,而秦龙检测费用为230元每车。请问各级领导这样规定是否合理?(2)出租车公司只收费不办事。出租车公司从上新车的第一年起,对所有承包经营的出租车,每车每年都收取了240元的座套清冼费用,但到现在为止马上三年了,座套却重未清洗过一次,请问公司这样做法,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3)出租车公司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强行指定修理厂。众所周知所有的保险公司对购买保险者都有优惠返还,但是只有出租车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没有返还,而且出了事故必须去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不給于定损,请问这样的保险对于广大驾驶员起到了多大的作用,自己买保险自己不能做主,自己不能受益,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最后忠心的希望,交通局和运管所的各级领导能为民办事,急人民久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让大美眉县更加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