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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水帖,谁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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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电影院看了这电影,实在是相当好的作品,无疑又一部国产典范,全力安利成年吧友去看
不过仅仅凭我微薄的法理学知识和常识,也可以看出电影里“大反派”瑞士诺瓦公司实际上不处于法理和情理的绝对下风。
既然在吧里看到了相关的帖子,我也抛砖引玉发一下自己初步的看法:
①没有诺瓦公司长期极其大量资金投入,根本就不会有格列卫这种药,绝大部分cml患者无论贫富全都活不久
②如果仿制药严重泛滥以至于诺瓦公司无法获得丰厚利润甚至无法收回成本,那么即使没破产,诺瓦也不会继续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对某种其它绝症的特效药,进而导致未来某种其它绝症患者遇到前一条的惨案
③电影里不管药物是否真正有效,只要归为违禁药公安部门就全力侦查是完全正确的做法,曹警官上司可能有点像反派但他的言行确实符合他的职位;法院判决也算捍卫了程序正义。
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电影名《我不是药神》。虽然正片里诺华似反派,政法部门形象偏消极,但这电影的创作者肯定是思虑成熟的人,他肯定比我所想到的想得更深,并把电影名作为补完这电影的关键:程勇肯定不是药神,印度药企也不是,如果真的有药神,也只能勉强地认为药神是“反派”瑞士诺瓦制药公司。
更进一步地说,如果有药神,那就应该是创造了格列卫的诺瓦制药公司和把格列卫纳入的医保体系。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7-08 12:56回复
    随便盗点图来镇
    作者好像是日本大触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7-0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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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所有药都倒逼进医保,看医保还能坚持几年。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7-0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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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神:薛定谔的研制药
        在他研制出来之前谁都不可能肯定说他会研制出下一种药
        所以坑死他没关系
        天底下研制药的多了去了
        全都坑死大不了一起药丸
        反正我已经是绝症在身了我怕谁啊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7-0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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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里谁都不是药神,我不是药神,“我”指诺瓦、程勇、印度药,这三个的目的都是为了金钱利益,也就不是药神,而只是利用药来赚钱的人。程勇经过一系列事情后,从为金钱利益而变成救人,而程勇变成了病人们的“药神”。纯属个人观点,****一下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8-07-0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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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走向。
            用犯罪做主线,用“罪犯”做主角的纪实改编国内也是很少的。
            好奇的是,广大观影群众们的舆论走向~~~~


            6楼2018-07-0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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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多了,有钱人不会让药研破产的,而且他们也吃得起,其实研发成本占比有限,十几亿成本和百亿利润不算什么,商人用专利的原因成为贵价的理由也是正常的,关键是社会问题导致天价药在天朝比发达国家还严重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7-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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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要死了还想他以后研不研发下一种抗癌药吗,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人民都只会想着现在以及自己的利益,定价那么贵买不起跟这种药没研制出来对于病人来说没多大区别,反而没研制出来可以安心等死,定价那么贵就是拖垮家人再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7-0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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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神指的就是后期做好事不赚钱的程勇,原型也没有赚利润所以无罪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7-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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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诺瓦公司就是微软,印度仿制药看就是雨林木风,程勇就是一个卖盗版碟的,我觉得可以判刑,但是卖盗版碟的不至于判那么重。中国前几年不是对盗版碟容忍很高,中国用那么多盗版xp,微软也没破产?一定的灰色地带,可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当然保护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趋势,对于卖盗版碟适当容忍,抓了不判那么重就行。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07-0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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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肯定是错的 毕竟是犯罪 当然也算是情有可原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7-0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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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讨论这个非要以偏概全。药厂都是黑心的,研发成本低,到处抢专利,然后疯狂卖高价; 药厂都是好的,花了几百亿不收回点钱怎么了,定价高点没办法,吃不起就等死呗。 不同意就直接带个帽子, 这种事肯定是有好有坏的,关键是看国家怎么帮忙把握好这个度。研发成本肯定是要收回,钱肯定也是要赚。尺度啊尺度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8-07-0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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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中不都说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这病没得治。除非xx主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7-08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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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无论艺术版权还是技术专利现在都是一个麻烦的问题。。。就是专利期限和专利溢价的度的问题。
                            专利期限过短,就会导致一些研发和创作准备时间大于版权收益可能时间的情况。例如这部电影提到的制药和艺术中的木偶电影或者纯手绘制片等。这可能会打击研发积极性,也可能促使这些专利或版权持有人疯狂溢价。但是过长的话又会催生出迪士尼法案之类严重干预后进研发或创作者的学习成本。因此在关涉到国计民生的生产性技术专利上,大部分国家都尽可能确保不会出现可笑的专利期限壁垒。
                            而专利溢价又与专利期限和预先成本有很大关系,专利溢价严重的不外乎两种情况,
                            1、企业之间有强力专利技术或版权归属竞争,无法通过专利长期吃稳定收益饭票,而研发成本又居高不下,因此溢价策略比较多。
                            2、企业间竞争压力较小,自身出于较好垄断地位。那么无论专利期限多长,都会倾向于溢价。并将维护专利视为和研发同等重要的立场,造成巨大的运营成本。
                            个人认为,减少专利溢价带来的商品高成本问题,要多管齐下。
                            1、社会应当分担企业的研发与创作压力和成本,尤其是医药这类民生领域。这样保障了企业收益预期后,就不会执着于专利溢价回收。
                            2、人为的消除寡头和垄断,如果把迪士尼拆成几块,那么限于企业的规模。迪士尼就没有能力供应它的版权维护团队,也就不会偏执于专利或者版权利益,而把运营重心集中于产品本身。
                            3、通过类似于助学贷款的机制,使后进研发者和创作者低成本的进行学习然后回馈版权持有者。如果这些后进者可以与前辈们达成低价学习,然后盈利后返还收益回馈的机制的话。就会有利于版权期限的合理长度和避免影响后进者学习形成门槛。


                            IP属地:重庆15楼2018-07-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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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上映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总之是件很好的好事。
                              国家医保局开始有大动作了


                              IP属地:陕西17楼2018-07-0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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