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郑四郎罚抄第两千二百六十七遍家规。
事实上我一遍也没写过,倒是“郑长亭”三字写了满满六个簿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负气的告诫自己,等郑长亭老了,老的满鬓花白,提不动他自己私自打的祖传四十米赝品大刀,牙齿掉光光,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一定要把他关进一个黑黢黢的小阁子里,逼他把这两千二百六十七遍家规都抄遍,一雪前耻。
然而,阁中锦屏后头藏的几个抄写小童写断了手也赶不上郑四郎罚抄的速度,换过了一茬又一茬,终于,整个长安城里但凡会写字儿的,一见我拔腿就跑,或是一见我就围拥上来——讨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看着剩下的三十遍发起了愁。长安城里没人愿接这个苦差,田庄上总会有,我想,抄的好不好且不论,凑够了数再说,总比被郑四郎吊在祠堂里打的好。
我站在希望的田野上,眺望金黄的麦浪,寻找一个会摇笔杆子的天选之人。尽管我已经在田埂上坐了一天,一个略平头整脸些的都没瞧见,可我知道,他会来的。
我的天选之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穿圆领褠衣、手拿狼毫玉管来找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一只大手把我从田埂上扯了下来,险些跌在地上。紧随而来的,是一口大碴子味儿的乡音。扑扑满身的灰,偶然瞥见那张充满了状元气息的脸,眼倏地亮了。
“大抵还有一个时辰……小郎君,你家里有会写字儿的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