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只能特事特办单独给离悦开了个户,跟学校协商让离悦住在学校一直到高中毕业正好18岁也属于成年人了高中的学费政府给。离悦就在还浑浑噩噩的情况下没有了家人,也没有了家。高中三年因为要挣自己的生活费每天不上课的时候在学校食堂打工,食堂管饭,不过要学生们都吃完了或者不忙的时候再吃。
学校不敢让离悦出去挣钱毕竟出了事学校还是要担责任的,再这种环境下到是没有人欺负离悦不过想要朋友什么的就别想了!这不一毕业学校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你说政府?政府这三年过去了谁还记得这件事啊再加上这不是成年了吗?在没有人提醒下就更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