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二十年荒山变绿洲,瞬间“付之东流”
按照规定,取得山场经营权
1986年,迁西县罗家屯镇水泉村村民委员会将村原址山场林木发包给村民经营,双方签订了《原址山场林木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年,合同约定“(山场)使用管理权归村民并享有一切林木效益”。
1996年10月8日,村委会经全班子人员开会讨论决定“在班内人员承包,把原组人员进行调整、改组,新承包人遵照原合同的原意执行”,村委会在《原址山场林木承包合同》基础上出具《须补合同书》一份,由包括赵俊国在内的新承包者6人继续履行《原址山场林木承包合同》权利义务。但原承包者提出退出承包必须由新承包者补偿每人2000元。同年村委会与赵长宝、赵长伏,以及赵俊国签订《关于原址山场林木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同意将此合同转包给赵长宝、赵长伏和赵俊国三人继续承包原合同,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完善条款加以完善,协议签订后,赵俊国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交纳了承包款,并向退出的十名承包者每人补偿2000元。
坚守二十多年,荒山变林海
1996年,当事人赵俊国按照村里的规定与协议,合法承包了村里的山场。为此,全家人也搬到了山上,住在了泥土和山石堆砌成的简陋小屋,这一住就是二十几年。当时的水泉村山场是一片没有植被的荒山,赵俊国一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把所有的精力和家中全部的积蓄都投在了这片荒山上,花费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对荒山进行治理,对山体进行绿化,并种活了约2万多棵板栗树。也正是赵俊国一家人二十多年的坚守,让两千多亩的秃山野岭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林海。
村委会违约,拒不履行补偿义务
在赵俊国承包期内,只被获批砍伐了一批林木。2001年,赵俊国承包的山场被确定为国家公益林,政府不再办理采伐证,赵俊国也因此再未取得过林木效益。2006年,承包合同到期,赵俊国要求村委会对山上的树木进行清点并进行补偿,村委会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向赵俊国支付补偿款,因此也就未将荒山收回,山场继续由赵俊国经营管理。
2015年,为了收回村承包山林经营管理权,水泉村委会将赵俊国等人起诉,按照法律依据,迁西县人民法院驳回了水泉村委会的诉讼请求。村委会不服,2016年,又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村委会诉讼并维持原判。村委会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了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并维持原判。水泉村委会败诉后,却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定。
噩梦一场,村委会强行霸占山场
2020年春,赵俊国等人又花费了4万多元对山场中的板栗树进行了修剪,但在4月份,罗屯镇政府和水泉村村委会以“天网护绿”行动为由,强行将赵俊国在承包山场上栽植的板栗树进行了清点,并决定收回后对外发包。赵俊国当场提出抗议也无济于事。赵俊国等人眼睁睁看着用尽半生精力、用尽全部积蓄栽植的板栗树被强行进行了清点,并于7月27日,面向水泉村村民进行发包。
在赵俊国辛勤经营下的山场板栗树硕果累累,而就当要收获的时候,赵俊国等来的却是一生都忘不了的记忆。
2020年9月6日,在水泉村村主任赵俊红的策划指挥下,带领赵俊荣等30余人,强行上山,将赵俊国所承包山场板栗“洗劫”一空,赵俊国上前阻止,也被十多个人无情的殴打。就是面对着自己将要收获的板栗,却被村委会强行霸占,自己辛苦一年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收获,赵俊国等人欲哭无泪。
(根据赵俊国反应情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