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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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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杠精们时常偷换概念,借此给杠精们普及一下常识。


IP属地:北京1楼2019-03-05 14:55回复


    IP属地:北京2楼2019-03-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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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乙己偷了别人的书不承认,只说自己是窃书,不算偷。他的回答使众人哄堂大笑。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偷”和“窃”两个概念的外延是同一关系,而孔乙己把他当成了非同一关系,所以让人发笑。


      IP属地:北京3楼2019-03-0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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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非马”就是一著名的诡辩命题。
        “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呢?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IP属地:北京4楼2019-03-0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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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5楼2019-03-0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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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6楼2019-03-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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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7楼2019-03-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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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8楼2019-03-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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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3-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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