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在全国325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域中,属于A,B,C,D等级的城市个数占比分别为0.62%、54.46%、42.46%和2.46%,国土面积占比分别为0.17%、43.87%、47.96%和8.00%。仍有接近45%的城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属于C级及以下等级水平。福建省、浙江省和重庆市在全国省区市中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分别得分75.73、75.43和74.81分。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十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依次是厦门市、杭州市、珠海市、广州市、长沙市、三亚市、惠州市、海口市、黄山市、大连市,其生态文明指数平均值为78.47分,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8.51分。厦门市和杭州市生态文明指数得分超过80分,达到A级水平。排名前列的省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整体良好,各个领域发展比较均衡,特别是绿色环境和绿色设施领域明显高于全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