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公司,试用期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的,试用期三个月,刚干够一个月,周日部门经理打电话说,你不符合公司职位,我把东西给你寄过去还是怎么着,我不同意,周一去上班,老板又找谈话,我说辞退我可以啊,你们给我二倍赔偿,我可以走,他说没有赔偿,试用期是没有赔偿,你可以问问去,我说好啊,那你们辞退我理由是什么?我按时上下班没有旷工,你们辞退我是违法的!人家也不听,我说你让我走请给我解除劳动通知书,我今天就走,不给的话我会每天来上班。耗了一天,到下班给了解除劳动通知书,内容是设计的东西和公司调性不一致![](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ditor/images/client/image_emoticon7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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