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吧 关注:638,119贴子:17,312,063
  • 16回复贴,共1

【一设讨论】香霖堂里有说先代是香霖在雾雨魔法店修行时的友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设讨论】
香霖堂里有说先代是香霖在雾雨魔法店修行时的友人,这句话直接透露了先代所在的年代。之前看贴吧里讨论过说森近差不多也就是60以上,所以说灵梦倒是是多少代了估计超不过45代,所以我有问题就是说灵梦认识先代不,(别给我说幼灵梦)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5-11 12:24回复
    我觉得我语言编辑能力有点差,凑合看吧毕竟手机打字
    这个问题的线索太少,毕竟先代在二设里看见得多,一设里是真的少。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5-11 12:27
    回复
      怎么沉了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05-11 12:47
      收起回复
        我都找不到香霖在哪说过先代是修行时友人,而且雾雨魔法店是魔理沙的吧,她爹又不买魔法道具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5-11 13:06
        回复
          先上出处,再谈结论


          IP属地:湖南6楼2019-05-11 13:14
          回复
            我查了啊,查了查先代和香霖关系,不会是二设吧,原来看香霖堂好像见过我才说的,摆渡一下先代巫女和香霖。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5-11 13:47
            回复
              先代也没有说明是“哪一代巫女”。可能是任何一代。
              然后,博丽巫女似乎都是【弃婴】,也就是说,除非上一代巫女参与了照顾,否则应该不认识。依照灵梦的性格以及她对紫的态度,可以初步猜测灵梦可能由上一代巫女照顾长大。
              不过,灵梦做了【多少年】巫女呢?以及灵梦究竟是【继承逝者】还是上一代将巫女之位给灵梦【传承】?如果是前者,那么每一代巫女只认识上一代巫女,如果是后者,说不定还有【活到现在】的年老先代。
              综上,灵梦可能认识上一代巫女(说先代是不够恰当的),其他巫女则不清楚。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05-11 13:55
              回复
                错了错了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5-11 13:55
                回复
                  tm萌娘百科是二设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05-11 13:56
                  收起回复
                    还说是一设讨论呢,认错认错,下次会注意到求大佬别生气。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05-11 13:57
                    回复
                      香霖堂里香霖对先代巫女的态度是“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巫女”,结合吸血鬼异变和符卡规则的“在符卡规则之前,妖怪们因为常年没有斗争而变的弱小”,基本上可以得出一设的先代是比灵梦更悠闲且任期内无事发生的形象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5-11 14:21
                      回复
                        所以说还是认识的么?那到底灵梦认识先代不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5-11 15:12
                        收起回复
                          留给二设解决的吧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02-06 21:57
                          回复
                            很模糊,鉴于灵梦扫过博丽祖坟,这么个人应该是知道的


                            IP属地:河北15楼2023-02-07 00: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