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琴的曲操——凡一个乐曲之构成,基本不外用旋律,节拍,和声三种方法;琴曲旋律之进行,与别种乐曲不同之点有三:1,它的旋律,并不限定用同一的音色,往往以散音泛音按音交互应用;而在按音里面,又不一定全用实音,常常以上下进退等走音连贯,所以在乐句中有虚实相间之妙。2,它的旋律,并不一定照整个单位音程进行,往往利用吟猱等余音所分出之小音程来相帮助,所以腔韵格外婉转柔和。3,它的旋律,并不一定照音位高下步骤进行,往往前后两声跳越至相隔两三组,遥遥相应,但并不觉其突兀。以上三点,只能琴上有之;所以高深的琴曲,若用他种乐器代奏,终不能曲尽其妙,甚至于格格不入,就是这个道理。琴的节拍,已略如前面所述,现在是说它节拍的编制;它并不像曲剧所用的一板三眼或一板一眼连贯而下,它也并不像西乐必须规定4/4或2/4拍等等为一个小节;它的强弱部份,快慢程度,完全依指法节奏随时变动,所以琴上的板,须用得极活,要有天然意味;不过在初学时,仍不能不守时间上的规矩。再说到和声,这个在琴上似乎有点相形见拙了;因为现在流传的琴曲,两声并作时,最多是用同度或完全八度相和,其次则用完全五度或完全四度,间有少数用长二度相和,(所以不用长三度长六度的原因,是因为中音长三度与长六度的音,根本与西乐不同,不能拿来相和之故。)若与西乐广泛的和声相比,真不免小巫见大巫了。不过我们要知道,和声在乐曲上,是否为必备的要素,尚成问题;(在作者的意见,以为音乐本乎人声,中国的语言文字,概属单音,与旋律相和,故在器乐上只宜尽量扩充旋律,不宜多用和声,若多用和声,反与旋律有碍。试取皮黄昆曲中旋律最多的一二句,照西乐方法,加上许多和声伴奏,试问是否能唱能听?所以想把中乐完全改用和声,根本上就非先将中国文字的歌曲废掉不可。)即认为和声是音乐进步中必不可少的,那么,去今一千五百年以前梁末时邱公明所作《幽兰》琴曲,满弦尽用和声,几乎在一曲中把西乐所谓协和不协和长短增减各度和声,完全用到,和声进步,如此之早,也就可以自豪了。(详见杨氏《琴学业书》附录李济所作之《幽兰和声考》)若说《幽兰》只用两声相和,尚不能谓之完备,那么,弹琴所用的右手四指,尽可以同时发出四声,左手更加用放合应合爪起掐起之类配上,不难使五六声齐响;但是邱公《幽兰》以后,即无人继续照他的法子去用和声,更无人改良用四五声齐奏,可见琴上不用广泛的和声,叫做“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因为恐怕用多了和声,妨碍它优美的旋律,所以情愿舍此取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