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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工信局违法乱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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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增添了第十条:“(十)、、、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1楼2019-11-03 13:19回复
    党中央英明!为福建相关问题量身定做了该条款,因福建在社保方面存在滥用非法的【闽劳险(1991)009号】对抗党和国家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措施,使得众多本该合法养老人员老无所养!如:福建省福清工信局,采用欺诈、隐秘、造假和耍赖等手段,剥夺职工的合法工龄,许多职工在办理养老手续时才发现,之前的所有“视同缴费”工龄已被主管局“买断”了!党和国家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更何况福清工信局是造假的“买断工龄”?!


    2楼2019-11-0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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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为保障富余和下岗人员的固有权益,更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的英明决策!试想,假如都像我们福建这样,一个最小的科级单位(福清市工信局),就斩杀了数以百计下属职工的社保关系,全国得有多少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民不聊生啊!甭说“凝聚民心”了,那是要亡党亡国的呀!这种违法乱纪行为显然是祸国殃民的罪恶!


      3楼2019-11-0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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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添的第十条,福清工信局无疑是全国最典型的(没有之一)! 希望,在《问责条例》的强大威慑力之下,福建的相关问题能得到彻底整治!然而,心有余悸啊!党和政府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福建某些单位都可以不择手段地长期对抗,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不会也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所扼杀在福建基层?!请上级领导监督!请全体民众拭目以待!


        4楼2019-11-0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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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在福建省长信箱上的承诺:之前本人承诺:“福清工信局,你有丝毫依法,我即放弃诉求!”,现追加承诺:若谁比我更符合“视同缴费”,我也放弃诉求!请及时依法处理,谢谢大家!


          6楼2019-11-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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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9-12-0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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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9-12-2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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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20-01-0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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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祝大家: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11楼2020-01-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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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打赢病毒防控狙击战!


                    12楼2020-02-0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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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20-03-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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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20-05-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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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20-06-2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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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20-07-2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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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20-08-1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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