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霸法律吧 关注:106贴子:785
  • 35回复贴,共1

重庆男子跳楼砸死2女生,平安夜酿悲剧责任怎么定?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2月24日晚20时许,重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内,正当人们欢快的过着平安夜时却发生了令人惊骇的一幕,一男子从高处坠落,于此同时还砸死了两名女路人。待120赶到后,表示三名人员均已死亡。

接警后,沙坪坝区公安、卫生等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目前男子坠楼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
有消息称被砸身亡的两名女路人系该区中学参加艺考的高中生,事发当日两学生由监护人带至重庆(城区)参加培训考试。目前,校方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称“家属好像是在外打工(我们)正在联系”

事实上,这样的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我们在为跳楼者和事件中的受害者惋惜的同时,更应该深思和探讨其中所关涉的法律问题。今天,律霸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剖析一下“跳楼砸死人”,究竟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毫无疑问,跳楼者的跳楼行为是造成了行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根据跳楼者的主观心态不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会不同。在这里,我们将相关刑法知识带入本案例进行剖析。

第一种情况:故意杀人罪
如果男子事先知道他要报复的人(这里假如:“王某”)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必然或者可能造成“王某”的死亡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该男子成立故意杀人罪。
因为他跳楼的动机是杀死“王某”,即用自己跳楼的行为来剥夺特定人乙的生命。但是,以上情况,自杀者既然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可能拉路人垫背构成故意犯罪,而且通过跳楼的行为来杀害某一特定人的成功率也极低。或许是情绪失控、冲动之下的行为,虽然跳楼自杀是结束自己生命的故意行为,但是砸死行人这一结果却并不是跳楼者所希望发生或者放任发生的,所以律霸小编认为男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种情况: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男子在跳楼自杀的时候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行人的后果,或者男子已经预见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行人被砸死的结果,那么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简单来说,男子做出跳楼行为时,应当有这个判断能力想到自己这一行为会有砸死路人的可能性,但认为这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低而认为自己跳楼不会砸到行人。在这则新闻里,男子的位于购物广场内,而且选择平安夜可以说是比较热闹的区域和时间点,行人也较多,跳楼者明显应当而且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到他人,却因为情绪冲动疏忽大意而导致没有预见,以至于发生危害结果,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种情况:意外事件
如果男子在跳楼时对行人出现的情况完全无法预见,即完全不能够想到会有这一悲剧收尾,虽然最终造成行人被砸死的结果,但跳楼者无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它属于一般事件。
比如,自杀者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或者荒废的老宅里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时候如果伤害到他人,一般情况下是他不能预见的范畴,应当适用刑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如果男子是意外坠楼,同属于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律霸在线资深律师表示,在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跳楼者除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对死者的家属做出一定的民事赔偿,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一般是刑事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这个赔偿主要是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等等,以上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第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对于现实没有赔偿能力的,赔偿义务人可以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法院也会考虑使用此方式。
从这个事情来看,男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遇见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造成路人无辜被砸死,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小编认为,跳楼自杀并不是简单的个人问题,并不能因为放弃自己的生命无关他人,就将自杀视为其可以行使的权力,从现实角度看,每个人的个体生命中都有其父母亲属利益的延续,跳楼者父母的身份利益、精神利益、财产利益均可能因个人的跳楼自杀而受到严重损害,甚至于像本案一样,发生无辜路人意外“躺枪”的惨剧。

法律赋予了人生命权,规定了刑法侵害生命权的罪名和民事上的侵权责任,目的均是重视和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跳楼者在跳楼过程中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跳楼者在跳楼中也受到伤害而逃避法律的规制。
本文由律霸平台小编撰写发表,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权威免费法律在线,如果遇上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霸在线专业律师。


IP属地:浙江1楼2019-12-25 16:51回复
    禁止穷人生孩子,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紫砂……生孩子前先开《证明》,证明自己有格局、证明自己有存款、证明自己有上进心、证明自己懂得如何培养孩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2-26 15:02
    收起回复
      我就纳闷了,人死了,你给他定罪,让他从地狱爬出来赔偿吗?这种除了自认倒霉,谁没事去告一个死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12-27 20:42
      收起回复
        这个找俩陪葬啊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12-28 07:24
        回复
          国外的洋节让这么多国人都力捧?自己国家过年也没见这么热情,大城市过年就和平常一样,过个平安夜苹果都疯抢。还是农村回家过年热闹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9-12-28 11:37
          收起回复
            真是天上飞来横祸,可惜了两个女孩,望两个家庭节哀。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12-28 14:49
            回复
              这种人是不想活了,想自杀专门跑到人多的商业大楼,然后找到目标后一跃而下,有意识的往目标者身上砸。已经属于故意杀人罪了。虽然死了但是这是十分恶劣的罪犯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08-13 16: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