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2号公告,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1.取消一切原定燃放的大型活动;2.禁止悦来镇内一切单位、企业、商家、商铺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3.禁止悦来镇城区内的小区和其他居民区的居民住户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特此通告。
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