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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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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待,根据上级信访部门通知,市信访局决定从2020年3月5日起,全面恢复市委、政府来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温馨提醒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依法逐级走访。面对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来访群众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中央和国家机关还未恢复接待群众来访,请来访群众自觉做到不进京、不到省、曲靖市越级上访。请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就地就近就便逐级反映问题。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来访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到接访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扫二维码出入,未正确佩戴口罩和未扫码的,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大厅。来访群众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接访过程中,请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觉离开并返回当地。
四、提倡通过网络信访和来电方式反映诉求。网络信访方便快捷,来电办理及时规范,同样管用好用,能够有效避免人员相互接触感染疫情,希望广大群众更多采用网络信访和来电方式反映问题。
特此通告。
宣威市信访局
2020年3月4日


1楼2020-03-05 22: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