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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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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参加2020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政策(详见附件1)的考生。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4月8日至9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IP属地:福建1楼2020-04-06 08:22回复
    三、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并汇总形成《花名册》(附件5)后,通过“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4月10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时,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中学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审核确认后的所有《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2.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于4月11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按规定进行公示。
    3.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将于4月13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下发给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4月15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传真并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一份纸质《花名册》合订本(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将经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IP属地:福建2楼2020-04-0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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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请到福建教育考试院下载!~


      IP属地:福建4楼2020-04-0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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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届高中毕业生有会考成绩,但是没有参加今年的高职分类考试,可以去报志愿上大学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04-0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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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计算机本科人数会减少吗,闽江去年招200人今年就42,武夷江夏都没招计算机的了。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04-0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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