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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谭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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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谭家拆迁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5-05 09:01回复
    为进一步推进十四届全运会周边环境品质,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对谭家村村域范围内宅基地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拆迁!
    一、征收拆迁范围
    谭家村村域范围内宅基地房屋及附着物等。
    二、房屋拆迁时限
    (一)宣传动员评估期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
    (二)搬迁奖励期限
    第一奖励期: 2020年5月8日至5月17日晚24时;
    第二奖励期: 2020年5月18日 至5月22日晚24时。
    三、补偿安置方式
    依据《团结村谭家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团结村谭家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奖励办法》实施。
    四、拆迁进度
    截止5月2日,共悬挂宣传横幅316条;出动宣传车5辆。
    谭家村共有村民126户,已完成124户的评估工作;共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3户。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5-0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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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置对象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的祖遗户。
      二、安置标准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产权置换和按人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每户给予证载面积或确权面积2倍的居住用房。若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85平,按人补足85平。
      2、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的祖遗户,每户给予证载面积或确权面积2倍居住用房,不设置人均最低安置面积;
      3、商业用房按人计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0平方米。祖遗户不享受商业用房。
      4、应享受安置人口以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实际现有人口计算。
      5、姑娘户只享受每人85㎡安置房分配,不再按户计算。安置房应向村集体交建房款。
      7、不愿实行房屋安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祖遗户,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实行货币安置。
      三、拆迁补偿办法
      1、宅基地合法有效面积按照《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或2004年未央区国土部门地调面积确定,在合法有效面积内未盖房部分或未盖够两层部分统一按两层面积计算。
      2、村民合法有效宅基地内所建住房一、二层实行产权置换。安置置换标准以内的互不找差价。
      四、搬迁费、过渡费
      每户补助搬迁费约2000元(含回迁)。
      选择房屋安置的,过渡期36个月;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过渡期6个月;
      过渡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每月500元;如过渡期超过36个月,按原有标准2倍计发过渡费;
      五、奖励办法
      设立第一奖励期、第二奖励期。
      (一)第一奖励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腾交房屋。
      1、对参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履行村民义务的,每人奖励10平住宅。
      2、合法宅基地每户发放腾交房屋奖励10万元。
      3、合法宅基地每户发放房屋装修补偿10万元。
      4、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按照被征收人合法宅基地面积的两倍确认为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参照2004年未央区地籍调查数据确认安置面积,不找差价;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85平的,按照人均85平补足,补足部分不找差价;征收计户后,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小于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5-0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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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平的,按照400平确认安置面积,不找差价。
        5、合法宅基地上三、四层未建部分,按450元/平予以奖励。
        6、货币补偿标准增加至7800元/平,选择货币补偿的再奖励12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7、选择按人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的,增加至每人每月6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每户每月1800元的,按每月1800元发放。,
        8、对被征收人宅基地房屋一、二层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的按700元/平予以补偿;三、四层已建的房屋,按700元/平予以补偿;五层已建的房屋按600元/平予以补偿;六层已建的房屋按500元/平予以补偿;六层以上房屋及非实体建(构)筑物以评估公司的实际评估价予以补偿。
        9、每户搬迁补助费增加至4000元。
        10、学生交通补助费增加至3000元/人。
        (二)第二奖励期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腾交房屋的。
        1、合法宅基地每户发放腾交房屋奖励4万元。
        2、合法宅基地每户发放房屋装修补偿5万元。
        3、对被征收人宅基地房屋一二层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的按700元/平予以补偿;三、四层已建的房屋,按700元/平予以补偿;五层已建的房屋按600元/平予以补偿;六层已建的房屋按500元/平予以补偿;六层以上房屋及非实体建(构)筑物以评估公司的实际评估价予以补偿。
        4、合法宅基地上三、四层未建部分,按450元/平予以奖励。
        (三) 超出奖励期交钥匙着,不予奖励;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村民离婚的,仍按一户计算安置房面积,其与原配偶的安置用房分割由离异双方自己协商或由人民法院裁决解决。
        离异再婚后未向集体缴纳落户基金者,其再婚配偶不享受村民待遇,不予考虑安置。
        2、姑娘出嫁因故户口未迁走而离婚者,该姑娘不再按户计算安置房分配,只在本人户口所在家庭核算人口,计算面积由本人及家庭内部协调。
        (仅供参考,以实际公布政策为准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5-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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