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月,更让蓝轩宇和白秀秀惊喜的事出现了:天龙星的市场上居然能买到乐公子的专辑唱片。除了唐舞麟歌星生涯的几首经典歌曲,专辑甚至还包含了他在海神缘上为古月娜歌唱的那首永恒之恋。虽然一代歌神唐乐就是当初的龙皇斗罗唐舞麟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专辑的署名还是唐乐公子。不出意料,乐公子的歌曲在龙马星系迅速流行,一时间吸粉无数,热度比在斗罗星系只高不低,民间甚至有了求唐乐公子来天龙星开演唱会的邀请。
对此,蓝轩宇不禁有些疑惑,父亲已经退出歌坛了,他在海神缘上演唱的歌曲都是史莱克的官方账号分享到媒体平台的,外人未经授权连转载都不行,何况是用它发售专辑盈利了,难道父亲又和传媒公司有了什么合作不成?
身在天龙星的蓝轩宇哪里知道,此时的唐舞麟正勃然大怒。自己的歌曲被星唐传媒制成了专辑发售到龙马星系,可集团的负责人居然没有与他进行任何协商、甚至一个通知都没有。作为唐舞麟的头号粉丝,海神阁主凌梓晨率先代表史莱克官方对此发出抗议,这是在赤裸裸的侵范乐公子的著作权,是对史莱克学院的公然蔑视!但星唐传媒随后便理直气壮的发出回应,自己的行为完全合法,乐公子的歌曲版权就是星唐传媒的,他们有权宣发。
事件发展至此,唐舞麟不得不带着古月娜找自己曾经的经纪人乐卿灵讨个说法。失去记忆的他不谙世事,除了作曲、歌唱,合同、版权、酬劳之类的事宜都是经纪人乐卿灵代办的。
眼见纸包不住火,乐卿灵只得拿出了她替唐乐与星唐传媒签署的艺人合同。唐舞麟接过合同,只浏览了一遍,便险些气炸了他的金龙王封印。
他无法相信,如此先进的时代,居然还有这种和奴工卖身契无异的霸王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签约期间,歌手必须将所创作的歌曲著作权转让于星唐传媒经营,传媒集团将对这些作品享有完整的法律权益,直到歌手死后五千年!
唐舞麟此时才明白,原来他的歌曲都是星唐的,自己只不过是卖唱的乞丐!能得多少报酬全看大人们脸色。而他的合同离到期还有十年,也就是说,他在未来十年内写出的歌都要归星唐传媒!所以,他们发行自己的专辑完全合法,哪用跟自己商量?没追究他擅自离去违约金已经非常给他这个大英雄面子了……
唐舞麟怒斥乐卿灵,质问她为什么给自己签订这样的合同?乐卿灵无奈地答道:那年的星唐传媒正好推行新合同,像他们这样一穷二白的新人,想要让集团投入资源助唐乐出道,只能如此……当时有一位前辈歌神给出过宝贵的建议:不同阶段的歌手是不一样的,当你足够优秀的时候,你才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当你初入的时候,你就要考虑放弃什么而获得什么;他鼓励大家相信星唐!因为歌手是集团的重要资源,没有任何领导会作出舍弃资源的选择。而大家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他觉得任何一个歌手,都愿意用自己的全部精力去创作、歌唱,而不是因为版权问题去纠结……乐卿灵听信了这位大神的劝告,这才下定决心替唐乐签了合同。
唐舞麟简直是忍无可忍!他不在乎金钱、不屑于和凡夫一般见识,但眼见自己为所爱之人创作的心意被别人随意拿去盈利、拿去搞文化输出,甚至明目张胆的据为己有,他岂能不怒?得知真相的凌梓晨同样义愤填膺,他联合唐门门主唐淼,与唐舞麟、古月娜一齐杀入了星唐传媒的股东大会,在会场上怒砸五十亿联邦币,硬生生地将星唐传媒的大部分股权收购到唐门麾下,逼着星唐传媒高层废除了唐舞麟的签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