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停车收费告示牌的露天停车,停车时收费员已到上班时间,且无管理员告知收费及标准,
产生4天的罚单(期间无人义务告知车主产生100元停车费用),
罚单时间9月5日-9月9日贴出单子后2天后(9月11日)车主前往挪车才发现该停车场是收费停车场并产生费用,
9.5-9.11日车主车上有明显挪车电话但车主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关于该停车场的消费消息通知,
我想咨询一下这罚金是否应该缴纳?车主是否有权向管理停车方提出赔偿?
PS:该停车场无进出口标识,两个出入口只有一个出入口有告示牌,夜间无人值守,有监控盲点,配套设施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