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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地产“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项目违规预售,谁在为其撑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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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热心市民曝光称,商丘“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项目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通过认购,认筹的方式违规销售商品房,对此本网在知情者的带领下前往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售楼部进行咨询了解后,该项目依旧我行我素,究竟是谁为该项目撑起一把伞?
当该事件发生后,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的某销售人员依然通过微信语音等形式给该热心市民发信息声称:房源优惠需要尽快选房定房,不然选定房源不予保留。9月26日未补齐款项的房源释放出来的一批,看看有没有相中的?“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该项目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如此大张旗鼓的对外进行预售行为?相关部门,您们知情吗?是谁在不作为?谁又来保障广大购房者的根本利益问题?有关领导是否能给予关注?
从我们通过无人机航拍施工所在地,可以很清晰的看出该项目的根本问题所在。尽管职能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卖房,但未批先售行为屡禁不绝,消费者维权困难,深陷后期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原因太多太多。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的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不单单没有得到遏制,反而令的该项目销售人员疯狂推销?是谁为其撑腰?
在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认购的方式进行商品房销售已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广大购房者的利益谁又来保障?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8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3项第1条中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8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3项第2条中明文规定: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向他人销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8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3项第8条中明文规定:以私下内部认筹、排号等方式蓄客,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捏造、散布开盘售罄、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8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中第3项“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中明文规定:“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第1—6条行为的,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交由其他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商丘“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项目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通过认筹,认购的违规销售方式进行商品房1号楼,9号楼,18号楼预售。如此违规销售,又置法度于何地?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尽快介入调查。对于商丘“绿地中南漫悦湾二期”项目的违规预售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情况,持续关注!


1楼2020-09-28 16: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