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融信托助金80号的投资者,从2015年1月到2020年7月,五年半的时间,在中融信托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违规违法操作中,我投资300万现已不见踪影。我以事实说话,用中融信托的助金80号信托计划来给已投资中融信托和在观望中融信托公司的人来分析一下中融信托是如何一步步欺骗投资人的,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被中融描绘的美好假象而蒙蔽了。
说信托计划,首先要提到的就是需要走的十个流程:
筛选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初审——项目终审——项目报备(银监会备案)——项目募集——项目成立(成功募集资金将信托资金交给融资企业)——项目后续 跟 踪 与管理——项目归集或处理(资金回笼)——项目结束
这十步流程和我们投资人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尽职调查”、“项目募集”、“项目后续跟 踪与管理”
1,尽职调查不尽职,捏造事实材料
2015年,中融的理财经理给我发了同济堂即将借壳啤酒花上市的推荐材料,夸大同济堂的经济实力,造成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但谎言终究是谎言,真相最终都会浮出水面,现已查实,中融信托所拟造的同济堂推荐材料都是虚假错误的,所谓全国控股十三家医药,事实上并不存在。材料中不但医院名称是完全虚构的,而且医院的实际控股人更不是同济堂,公开的信息也和同济堂完全无关。
2,项目募集流程虚假宣传,夸大收益保证兜底
在项目募集期,中融信托用上述没有做过调查的虚假资料大肆宣传,更是以“央企”“兜底协议”等欺骗投资者,在向广大投资者推荐中融-助金 80 号时,提供的推介材料明确注明:“主要风险控制措施:未上市、上市情况下均实现兜底”
同时中融信托既没有提示同济堂公司上市后信托计划不能及时退出而导致亏损的风险,也没有清晰告知投资者信托计划的投资结构,更是擅自将信托财产交由其投资的盛世景公司管理运用,导致投资者做出了错误的风险判断。
3,项目跟踪与管理涉嫌为大股东输送利益
2017年3月中融信托-助金80号信托延期。2月28日股价为11.34元,已经达到预期收益时,中融信托没有选择退出。
2018年6月盛世景于盛世建金一致行动人盛世坤金全部减持完毕。当时股价为8.5元左右,投资人还有一定收益中,中融信托还是坚持不退出。
2019年10月中融信托通过实名邮寄纸质合同的方式要求投资人签署无限期延期计划。当时股价4.6元左右。
而中融信托与盛世景投资公司成立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亿,中融出资5亿,盛世景出资1亿。同年盛世景投资公司与陆家嘴财富管理等股东成立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盛世坤金,投资2.95亿。这也就不难看出中融信托与盛世景之间的输送利益嫌疑了。
4,在项目后续跟 踪与管理流程不追偿不管理
2020年7月,同济堂因财务问题变为ST退市风险,截至作者发文时间,股价为1.83元,账面损失超74%,且不包括5年多时间的资金时间损失。
(1)违背信托合同
中融信托在助金80合同中第七条7.2(3)
而根据同济堂 2016 年及 2017 年年报,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47070 万元及 51103 万元,增长率仅为 8.57,已经违反了该承诺,触发违约事项,但中融信托没有采取任何追偿措施,不履行管理职责,也没有向受益人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违背信托合同约定。
(2)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
助金 80 号所投资的股票借壳上市在 2017 年 6 月份解禁后,股票均在8元以上,而中融信托一直没有制定减持计划,直到2017年12月才开始公布减持计划。
中间6个月,一直到2018年6月,减持数额远远低于法规允许的可减持数额,但盛世景旗下的盛世坤金却在2018 年3月已经将同济堂股票全部成功减持。
这一系列操作无不显示着中融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管理人,竟然在所投资标的上无法实施主动管理职责,在尽职调查、投资结构设计、风控措施及法律架构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问题,存在无法推卸的责任。
(3)不履行信托披露义务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同济堂及控股股东出现大量法律诉讼和fm信息,中融信托却隐瞒相关情况。直到2019年7月份显示财务出现恶化,信托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中融信托依旧是没有向投资者披露,更是以“中融信托无法知晓”和“财务状况不属于受托人信息披露范围”等荒唐借口搪塞投资者。
(4)不依法召开受益人会议
从信托计划出现账面损失开始,投资者多次要求中融信托召开全体受益人现场或视 频 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可中融信托拒不配合。
2019年10月16日和11月16日召开了受益人不在现场的、以通讯方式的受益人会议,故意隔离受益人联系,并模糊会议具体内容,在当时股价已低于4元的情况下竟然审议将信托计划由封闭式调整为kai放式可赎回结构。
我们投资人持有的助金80号规模在百分之十以上,已达到了自行召集的法定比例,但中融信托拒不配合提供其他受益人lianxi方式。
投资人根据法规及信托合同,多次向中融信托提出查阅及复印信托项目的相关信托文件,包括《合伙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但中融信托一直阻挠推搪,投资人至今未看到《合伙协议》等原件,更无法复印,甚至在中融信托北京总部现场,中融信托仍拒绝提供原件。
作为投资者,我对中融信托的虚假宣传和不作为急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2020年6月,投资者相约北京中融信托总部表达诉求,中融信托拒不让投资者进门,更是直接指派保安撤掉广场上的遮阳伞,让我们暴晒在36度的夏日中。
为了让我们投资者离开,更是态度mianheng,言语恶劣。
直到第三天,jc的到来,才能让我们选两个投资者进去表达诉求,至今未得到回复。
投资者又去了南京中融信托,南京代北京中融信托回复“信托项目,风险自行承担”。
2020年7月,因为北京疫情升级,投资者只能去上海中融信托再次表达诉求,结果依然是拒之门外,避而不见。
投资者只想有一个公平的诉求待遇,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可中融信托管理层之间相互推诿。信托管理人姜军、张文婷、上级领导荆雷也急于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直接以不承认、不了解、不负责进行回复。中融信托管理上的混乱,也让投资者寒心。
在信托合同的首页和合同的右上角都写着“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作为投资人每一笔钱都来之不易,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也会承担因为真风险而导致的损失,但中融信托不管是在尽职调查,收集材料宣传,还是管理上都存在重大过失。
中融信托,因为信任,所以托付,现在的中融信托已经不值得信任。
寻求中融信托助金80号投资人,如果你是请留言或者私我
说信托计划,首先要提到的就是需要走的十个流程:
筛选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初审——项目终审——项目报备(银监会备案)——项目募集——项目成立(成功募集资金将信托资金交给融资企业)——项目后续 跟 踪 与管理——项目归集或处理(资金回笼)——项目结束
这十步流程和我们投资人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尽职调查”、“项目募集”、“项目后续跟 踪与管理”
1,尽职调查不尽职,捏造事实材料
2015年,中融的理财经理给我发了同济堂即将借壳啤酒花上市的推荐材料,夸大同济堂的经济实力,造成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但谎言终究是谎言,真相最终都会浮出水面,现已查实,中融信托所拟造的同济堂推荐材料都是虚假错误的,所谓全国控股十三家医药,事实上并不存在。材料中不但医院名称是完全虚构的,而且医院的实际控股人更不是同济堂,公开的信息也和同济堂完全无关。
2,项目募集流程虚假宣传,夸大收益保证兜底
在项目募集期,中融信托用上述没有做过调查的虚假资料大肆宣传,更是以“央企”“兜底协议”等欺骗投资者,在向广大投资者推荐中融-助金 80 号时,提供的推介材料明确注明:“主要风险控制措施:未上市、上市情况下均实现兜底”
同时中融信托既没有提示同济堂公司上市后信托计划不能及时退出而导致亏损的风险,也没有清晰告知投资者信托计划的投资结构,更是擅自将信托财产交由其投资的盛世景公司管理运用,导致投资者做出了错误的风险判断。
3,项目跟踪与管理涉嫌为大股东输送利益
2017年3月中融信托-助金80号信托延期。2月28日股价为11.34元,已经达到预期收益时,中融信托没有选择退出。
2018年6月盛世景于盛世建金一致行动人盛世坤金全部减持完毕。当时股价为8.5元左右,投资人还有一定收益中,中融信托还是坚持不退出。
2019年10月中融信托通过实名邮寄纸质合同的方式要求投资人签署无限期延期计划。当时股价4.6元左右。
而中融信托与盛世景投资公司成立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亿,中融出资5亿,盛世景出资1亿。同年盛世景投资公司与陆家嘴财富管理等股东成立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盛世坤金,投资2.95亿。这也就不难看出中融信托与盛世景之间的输送利益嫌疑了。
4,在项目后续跟 踪与管理流程不追偿不管理
2020年7月,同济堂因财务问题变为ST退市风险,截至作者发文时间,股价为1.83元,账面损失超74%,且不包括5年多时间的资金时间损失。
(1)违背信托合同
中融信托在助金80合同中第七条7.2(3)
而根据同济堂 2016 年及 2017 年年报,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47070 万元及 51103 万元,增长率仅为 8.57,已经违反了该承诺,触发违约事项,但中融信托没有采取任何追偿措施,不履行管理职责,也没有向受益人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违背信托合同约定。
(2)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
助金 80 号所投资的股票借壳上市在 2017 年 6 月份解禁后,股票均在8元以上,而中融信托一直没有制定减持计划,直到2017年12月才开始公布减持计划。
中间6个月,一直到2018年6月,减持数额远远低于法规允许的可减持数额,但盛世景旗下的盛世坤金却在2018 年3月已经将同济堂股票全部成功减持。
这一系列操作无不显示着中融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管理人,竟然在所投资标的上无法实施主动管理职责,在尽职调查、投资结构设计、风控措施及法律架构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问题,存在无法推卸的责任。
(3)不履行信托披露义务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同济堂及控股股东出现大量法律诉讼和fm信息,中融信托却隐瞒相关情况。直到2019年7月份显示财务出现恶化,信托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中融信托依旧是没有向投资者披露,更是以“中融信托无法知晓”和“财务状况不属于受托人信息披露范围”等荒唐借口搪塞投资者。
(4)不依法召开受益人会议
从信托计划出现账面损失开始,投资者多次要求中融信托召开全体受益人现场或视 频 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可中融信托拒不配合。
2019年10月16日和11月16日召开了受益人不在现场的、以通讯方式的受益人会议,故意隔离受益人联系,并模糊会议具体内容,在当时股价已低于4元的情况下竟然审议将信托计划由封闭式调整为kai放式可赎回结构。
我们投资人持有的助金80号规模在百分之十以上,已达到了自行召集的法定比例,但中融信托拒不配合提供其他受益人lianxi方式。
投资人根据法规及信托合同,多次向中融信托提出查阅及复印信托项目的相关信托文件,包括《合伙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但中融信托一直阻挠推搪,投资人至今未看到《合伙协议》等原件,更无法复印,甚至在中融信托北京总部现场,中融信托仍拒绝提供原件。
作为投资者,我对中融信托的虚假宣传和不作为急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2020年6月,投资者相约北京中融信托总部表达诉求,中融信托拒不让投资者进门,更是直接指派保安撤掉广场上的遮阳伞,让我们暴晒在36度的夏日中。
为了让我们投资者离开,更是态度mianheng,言语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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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又去了南京中融信托,南京代北京中融信托回复“信托项目,风险自行承担”。
2020年7月,因为北京疫情升级,投资者只能去上海中融信托再次表达诉求,结果依然是拒之门外,避而不见。
投资者只想有一个公平的诉求待遇,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可中融信托管理层之间相互推诿。信托管理人姜军、张文婷、上级领导荆雷也急于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直接以不承认、不了解、不负责进行回复。中融信托管理上的混乱,也让投资者寒心。
在信托合同的首页和合同的右上角都写着“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作为投资人每一笔钱都来之不易,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也会承担因为真风险而导致的损失,但中融信托不管是在尽职调查,收集材料宣传,还是管理上都存在重大过失。
中融信托,因为信任,所以托付,现在的中融信托已经不值得信任。
寻求中融信托助金80号投资人,如果你是请留言或者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