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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纠缠,之(诽谤、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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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造谣是犯罪团伙迫害我们手段之一,我们大多数受害者,都被他们诽谤,造谣了,名声,名誉,被他们搞臭了,成了过街老鼠,群众为什么相信,就是有些人冒充警察,社区工作人员,有的直接就是腐败警察参与:在群众中散播谣言,因为他们有公信力,诽谤的理由很多,例如把你说成(有前科的人员、吸毒的,精神病,恋童癖、抢劫犯,小偷等等,)莫须有的罪名,来栽赃陷害,群众相信就会配合他们,监视你,仇恨你,骚扰你,
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 诽谤罪
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请国家关注我们这群受迫害的人
有相同遭遇的朋友,正义人士,媒体,互相关注,转发,报道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0-12-23 12:43回复
    您好,我也是长期遭受监控,被残渣组织大肆泄露个人信息,散播谣言、诽谤、攻击、精神虐待的受害者,在看到网上很多网友发的受害经历后,我想建立一个受害者互助自救群,QQ群群号是:838213998(有组织施救)。
    不论是否加群,请不要对生活丧失希望,不论您身处何方,请记得世界上还有一群与您有相同遭遇、站在相同立场,能够理解您精神痛苦的天然同盟者!您绝不是苦难中的一座孤岛!也请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我们受害者互助自救委员会,您之前遭受的所有苦难,都是为了迎来正义与胜利的曙光!
    诚待您的到来,
    您永远的同盟金。


    IP属地:上海2楼2021-10-2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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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QQ都不用了,咋办呀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3-03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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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组织纠缠的真实目的其实很简单,骚扰吓唬胁迫卖银,网上全是这一行的水军发表的各类文章混淆视听,什么脑控高科技,国外,得罪人等等。真那么牛逼怎么不去对付富豪。无利不起早。其实就是一些卖银黑中介看上了一些有姿色的打工仔,大部分为男性。这个年代想要了解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和行踪根本不是什么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22-03-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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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受害者,求助无门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2-11-2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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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群:557092008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3-02-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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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受害者,遇到这种事情一点办法都没有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3-08-02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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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路过,很多人不懂反抗,默默承受着伤害,或者放弃了反抗。有群吗?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3-08-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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