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12月20日以来有邢台市中风险地区、12月19日以来有石家庄市高中风险地区、12月14日以来有黑河市中风险地区、12月13日以来有沈阳市中风险地区、12月4日以来有北京市中风险地区、12月1日以来有大连市中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来莆返莆人员,请立即与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疫情防控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安排您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和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医学观察解除后,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如有外出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做好个人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的旅居史及接触史。如有需要可与我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2020年12月20日以来自邢台市其他地区、12月19日以来自石家庄市其他地区、12月14日以来自黑河市其他地区、12月13日以来自沈阳市其他地区、12月4日以来自北京市其他地区、12月1日以来自大连市其他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来莆返莆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近14天内与其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近期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勿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疫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挑选,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佩戴口罩;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市民主动申领健康码。我市各社区(村)、公共场所防疫卡点对于全国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或外省健康码、健康出行码等健康码,应予以互通互认,实行“一码通行”,查验健康码、测温正常即予放行。
七、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二、2020年12月20日以来自邢台市其他地区、12月19日以来自石家庄市其他地区、12月14日以来自黑河市其他地区、12月13日以来自沈阳市其他地区、12月4日以来自北京市其他地区、12月1日以来自大连市其他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来莆返莆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1次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近14天内与其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近期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勿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疫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挑选,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佩戴口罩;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市民主动申领健康码。我市各社区(村)、公共场所防疫卡点对于全国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或外省健康码、健康出行码等健康码,应予以互通互认,实行“一码通行”,查验健康码、测温正常即予放行。
七、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