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译性论证
基于上面对翻译中符号的论证,雅各布森对不可译性进行了反击。经过上面的论证,雅各布森已经证明了符号意义的确定性和对等的可能性。但是还有人认为,不同语言背景下的人采用的表达形式,另一个语言文化里的人对其理解不可能一样,因为他们的语言文化背景总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作者还举了个例子,就是有激进分子认为“日出”“日落”这样的表达不符合现代科学理论,所以要改掉,但是人们不觉得该改,因为大家即便说日落、日出,心里也明白这是因为地球自转引起的,并不会因为这么说,就无法接受哥白尼的日心说理论。日落、日出明显不是出于哥白尼时代的语言文化背景的词,但我们仍然能够理解,这说明人的意识对语言符号的转换不是对分散的语码单位的转换,更不是对形式上的语码单位的转换,而是对语码单位组成的一整块语码信息的转换。
这种转换的能力,雅各布森认为是“元语言行为”(“元语言操作”,metalinguistic operation)。按照玻尔的观点,对象语言(object-language)和元语言(metalanguage)是互补的,元语言构成对整段信息意义的把握,而对象语言只是把元语言具体化。所以很多语言里面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概念,也不一定非得使用既有的词语意义一板一眼地解释这个新概念。比方说,中国以前没有沙发,后来把这个新玩意儿翻译成“沙发”了,纯粹是音译,不包含对具体物件的任何解释(如果要那样的话,就要翻成“皮里面包了某些柔软材料的椅子”等等了),但是大家还是理解“沙发”的意思,不是吗?元语言能力使得人能够把握语义,不拘于对象语言,或者语码单位表面的意义。
尼尔斯·玻尔(Niels Bohr),上世纪丹麦物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