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前一晚我在饭店喝酒,事后打车回家,因为第二天要和妻子回老家,两人打车去取车,我妻子一开始坐在后排,我说让她来前面坐,我妻子开车门没有注意观察,撞到了一个逆向行驶的老太太,我俩下车查看情况,老太太抱着腿呻吟不止,我说先去医院,但是我今天确确实实有事,咱们先检查,完事等你家里人来了,我给你们一笔钱,钱够了你们就拿着,钱不够再打电话,当时寻思应该也没事,毕竟没有出血什么的,老太太坚持等她女儿来,她女儿来后口吐芬芳,当时我已经报警并且报保险公司,随后她女儿叫来了救护车,去医院了,我在现场等交警,等了大概两个小时,交警来拍照,询问情况,做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零,然后我就和妻子回老家了,当时也是生气,也没留电话。在事后三四天吧,交警打来电话说交一份保险单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我就去交,当时交警跟我说,老太太也没住院,也不算个大事故,你跟对方联系下,来处理了吧,你保险挺全乎,认个主要责任,我没有应着,要了联系方式,出交警队,给对方打电话,说交警队让你们来交个材料,对方说没时间,再说,我就说好吧然后给交警回电话,交警说他们约,这时对方又打来电话,说让我认全责,说什么保险都赔,你们认全责就行,我没答应,只是询问老太太如何,对方说很严重,腿骨折需要动手术,花了两万了,我说想去看看,没答应,我加了微信转账200说买点水果吃,也没收,我说我买点东西提过去,也没答应,随口没再联系,事后交警打电话说下午一起来都约好了,我去了后她们在办公室跟交警谈着,我没进去,不知道说了什么情绪很激动,最后一拍桌子走了,我进去问什么情况,交警说现在他们要打官司,意思就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因为我妻子开的车门,因为我也不太懂,随后做了笔录,交警让我留了个地址,说会寄给我一张法律文书,就走了。请问对方如果起诉,那还可不可以通过保险赔偿,对方现在不认可交警判定,我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