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看过一个节目,外省女孩嫁入山东,吃饭时长辈坐下来喝酒吃饭,没让她上桌,她就一怒掀桌子。在这个节目上,这个山东男人立马成众矢之的,主持和观众纷纷指责他,替女的说话。但是这个男生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既视没让她上桌吃饭,她完全可以先忍一忍,然后跟公婆和男友提出抗议,以后让她正式上桌吃饭。但是人家一家长辈叔叔大爷,在那里吃着喝着酒,把桌子掀了,就是不对。
但是如今舆论不这么和男生认为的一样,都是认为女生掀得对。可是这样一掀,尊重长辈,包容理解的品德哪里去了?有人想过吗?不上桌吃饭,可以桌外吃点,这是个大不了的事吗?难道这一口吃的,就重要到非掀桌子不可吗?用现代法制讲,别人的精神损失找谁赔?
山东女人以前是在厨房吃,不上桌,除非是贵客除外。后来就分男女桌,男一桌,女一桌。这都是时代的进步。有不能接受的方面,可以提意见,以后注意,可是直接掀桌子就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