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悬挂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变更、转移登记。
2、安全是头等大事,骑车可千万别忘记戴头盔,上路没带头盔可是会被蜀黍提醒“一盔一带”。
3、电动自行车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登记上牌。
(一)拼装的;
(二)拆除或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
(三)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的;
(四)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晴雨伞等改变外形结构的;
(五)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的;
(六)灯光、制动等关键部件损坏以及其他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
(七)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
4、自2021年12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过渡期车牌的有效期截止2024年5月31日,过渡期满后仍然悬挂过渡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