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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队伍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
现实名举报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陈卓恩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举报人姚锐锋,原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长岗派出所所长,住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建设北路,电话:18144841803
被举报人情况:
陈卓恩: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国保
支队长。
刘钊均: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现退休。
八钊铭;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楚杰: 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兼医生。
一,吴杰芬失代偿期病历涉嫌造假
广东省封开县长岗镇旺村村委会旺村村吴杰芬于2014年9月23日因故意伤害被关押在封开县看守所(吴入看守所前在封开县人民医院身体检查没有严重疾病,如有严重疾病看守所不予收押)。原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刘钊均、主管看守所八钊铭副局长等人于2014年10月11日开会,决定将吴杰芬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封开县公安局议案五人小组(由局五个领导组成,成员分别为:组长政委刘钊均、成员副局长八钊铭、蔡某某,党委副书记姚冬君、植美伦组成),相关单位负责人开会讨论对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封开县看守所医生梁楚杰出具吴杰芬有严重疾病(肝病)至失代偿期的医院证明(封开县人民医院),要求对吴杰芬变更为监视居住。法制室主任彭某东说监视居住要另外写上生活不能自理这句话,否则不能办理变更强制措施。封开县公安局议案五人小组组长刘钊均同意彭某东建议,要求看守所医生梁楚杰在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上加上生活不能自理这句话。2014年10月13日对吴杰芬变更为监视居住。 2014年11月4日吴杰芬在本村杀死三人伤一人。
吴杰芬于2014年9月23日因故意伤害在封开县人民医院体检的时候没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没有生活不能自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后22天,吴杰芬在2014年11月4日在本村用砍柴刀杀死三人伤一人。
案发当日刑拘吴杰芬前,在封开县汤国华医院体检没有严重肝病更不至失代偿期,当时封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长张某某负责送检,证实吴杰芬B超正常没有肝病。后以上两家医院对吴杰芬体检的电脑B超留底均消失。
二,吴杰芬病历涉嫌造假的理由和证据
吴杰芬于2014年9月22日用刀故意伤害他人,如吴杰芬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不可能实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2014年9月23日吴杰芬被刑事拘留前后一直没有任何住院治疗记录,其家人也不知道吴杰芬有严重肝病及住院治疗情况,在封开县看守所关押20天,吴杰芬经常殴打同监仓人员。封开县看守所就为吴杰芬搞一份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历证明,吴杰芬于2014年10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后于2014年11月4日能一下杀死三人,直到2016年9月份执行死刑都没有过住院治疗记录。如果吴杰芬生活都不能自理,何来能力一下子能够杀死三人?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在两年多时间不可能不需要住院治疗不需要人照顾生活。显然,吴杰芬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历涉嫌造假。
三,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没有资质进行医学鉴定,医生没有资格进行医学鉴定,吴杰芬的医学鉴定没有法律效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指定医学鉴定医院的通知
(粤府办[1998]9号)
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7]37号)精神,省人民政府指定人民医院等38家医院为医学鉴定医院(具体名单附后)。其中,精神病医学鉴定工作由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负责。当地没有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的市,可将被鉴定人送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进行鉴定。
附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名单
一、综合性医学鉴定医院
(一)省级医学鉴定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市级医学鉴定医院
广州市: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深圳市:深圳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珠海市人民医院
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医院
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
河源市:河源市人民医院
梅州市:梅州市人民医院
惠州市:惠州市中心医院
汕尾市:汕尾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东莞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中山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江门市中心医院
佛山市: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阳江市:阳江市人民医院
湛江市: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茂名市:茂名市人民医院
肇庆市: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清远市:清远市人民医院
潮州市:潮州市中心医院
揭阳市:揭阳市人民医院
云浮市:云浮市人民医院
以上证明,肇庆市只有第一人民医院才有医学鉴定资质。封开县看守所出具封开县人民医院吴杰芬的病历证明不但涉嫌造假,而且不具法律效力。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陈卓恩、原政委刘钊均、副局长八钊铭涉嫌滥用职权将吴杰芬违法变更强制措施,造成三死一伤严重后果。
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其中第一款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就是说患有严重疾病还必须达到生活不能自理才符合变更监视居住的条件。
变更监视居住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吴杰芬因故意伤害关押看守所,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变更监视居住的条件。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节第十九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应当到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由看守所分管所领导、管教民警、看守所医生、驻所检察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当时封开县看守所对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的时候没有向驻所检察人员提出组成鉴定小组对吴杰芬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吴杰芬的档案也没有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定结论。
2016年我多次向上级检察机关及纪监委部门举报以上犯罪事实,均答复封开县公安局释放吴杰芬依法依规,但又没能说出依何法依何规。2018年我向驻肇庆市广东省委巡视组举报, 2018年12月12日肇庆市监察委7室彭姓工作人员电话答复:陈卓恩等人违规不违法,处理结果是对原局长陈卓恩诫勉谈话,对原政委刘钊均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我问为什么滥用职权违法放人导致三死一伤只是违规,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违规不违法?请出示一份书面答复给我,该工作人员哑口无言,最后说了句你不服这处理结果我们再看看。肇庆市监察委对陈卓恩及刘钊均等人涉嫌降格处理,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监督处理。
全国政法队伍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
现实名举报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陈卓恩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举报人姚锐锋,原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长岗派出所所长,住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建设北路,电话:18144841803
被举报人情况:
陈卓恩: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国保
支队长。
刘钊均: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现退休。
八钊铭;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楚杰: 广东省封开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兼医生。
一,吴杰芬失代偿期病历涉嫌造假
广东省封开县长岗镇旺村村委会旺村村吴杰芬于2014年9月23日因故意伤害被关押在封开县看守所(吴入看守所前在封开县人民医院身体检查没有严重疾病,如有严重疾病看守所不予收押)。原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刘钊均、主管看守所八钊铭副局长等人于2014年10月11日开会,决定将吴杰芬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封开县公安局议案五人小组(由局五个领导组成,成员分别为:组长政委刘钊均、成员副局长八钊铭、蔡某某,党委副书记姚冬君、植美伦组成),相关单位负责人开会讨论对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封开县看守所医生梁楚杰出具吴杰芬有严重疾病(肝病)至失代偿期的医院证明(封开县人民医院),要求对吴杰芬变更为监视居住。法制室主任彭某东说监视居住要另外写上生活不能自理这句话,否则不能办理变更强制措施。封开县公安局议案五人小组组长刘钊均同意彭某东建议,要求看守所医生梁楚杰在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上加上生活不能自理这句话。2014年10月13日对吴杰芬变更为监视居住。 2014年11月4日吴杰芬在本村杀死三人伤一人。
吴杰芬于2014年9月23日因故意伤害在封开县人民医院体检的时候没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没有生活不能自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后22天,吴杰芬在2014年11月4日在本村用砍柴刀杀死三人伤一人。
案发当日刑拘吴杰芬前,在封开县汤国华医院体检没有严重肝病更不至失代偿期,当时封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长张某某负责送检,证实吴杰芬B超正常没有肝病。后以上两家医院对吴杰芬体检的电脑B超留底均消失。
二,吴杰芬病历涉嫌造假的理由和证据
吴杰芬于2014年9月22日用刀故意伤害他人,如吴杰芬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不可能实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2014年9月23日吴杰芬被刑事拘留前后一直没有任何住院治疗记录,其家人也不知道吴杰芬有严重肝病及住院治疗情况,在封开县看守所关押20天,吴杰芬经常殴打同监仓人员。封开县看守所就为吴杰芬搞一份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历证明,吴杰芬于2014年10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后于2014年11月4日能一下杀死三人,直到2016年9月份执行死刑都没有过住院治疗记录。如果吴杰芬生活都不能自理,何来能力一下子能够杀死三人?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在两年多时间不可能不需要住院治疗不需要人照顾生活。显然,吴杰芬有严重肝病至失代偿期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历涉嫌造假。
三,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没有资质进行医学鉴定,医生没有资格进行医学鉴定,吴杰芬的医学鉴定没有法律效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指定医学鉴定医院的通知
(粤府办[1998]9号)
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7]37号)精神,省人民政府指定人民医院等38家医院为医学鉴定医院(具体名单附后)。其中,精神病医学鉴定工作由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负责。当地没有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的市,可将被鉴定人送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进行鉴定。
附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名单
一、综合性医学鉴定医院
(一)省级医学鉴定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市级医学鉴定医院
广州市: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深圳市:深圳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珠海市人民医院
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医院
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
河源市:河源市人民医院
梅州市:梅州市人民医院
惠州市:惠州市中心医院
汕尾市:汕尾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东莞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中山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江门市中心医院
佛山市: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阳江市:阳江市人民医院
湛江市: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茂名市:茂名市人民医院
肇庆市: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清远市:清远市人民医院
潮州市:潮州市中心医院
揭阳市:揭阳市人民医院
云浮市:云浮市人民医院
以上证明,肇庆市只有第一人民医院才有医学鉴定资质。封开县看守所出具封开县人民医院吴杰芬的病历证明不但涉嫌造假,而且不具法律效力。封开县公安局原局长陈卓恩、原政委刘钊均、副局长八钊铭涉嫌滥用职权将吴杰芬违法变更强制措施,造成三死一伤严重后果。
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其中第一款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就是说患有严重疾病还必须达到生活不能自理才符合变更监视居住的条件。
变更监视居住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吴杰芬因故意伤害关押看守所,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变更监视居住的条件。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节第十九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应当到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由看守所分管所领导、管教民警、看守所医生、驻所检察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当时封开县看守所对吴杰芬变更强制措施的时候没有向驻所检察人员提出组成鉴定小组对吴杰芬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吴杰芬的档案也没有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定结论。
2016年我多次向上级检察机关及纪监委部门举报以上犯罪事实,均答复封开县公安局释放吴杰芬依法依规,但又没能说出依何法依何规。2018年我向驻肇庆市广东省委巡视组举报, 2018年12月12日肇庆市监察委7室彭姓工作人员电话答复:陈卓恩等人违规不违法,处理结果是对原局长陈卓恩诫勉谈话,对原政委刘钊均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我问为什么滥用职权违法放人导致三死一伤只是违规,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违规不违法?请出示一份书面答复给我,该工作人员哑口无言,最后说了句你不服这处理结果我们再看看。肇庆市监察委对陈卓恩及刘钊均等人涉嫌降格处理,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