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想要申请申报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的企业单位请看过来,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申报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补贴政策和认定条件材料等内容,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往下看看,也可以在线免费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你解答服务!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158 5519 9550 / 0551 6530 0586 免费解答指导
申报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补贴政策
1、对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在宁设立不满五年的, 将其运营公司负责人纳入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享受相应的培养支持政策。
2、给予“准高企”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三年培育期内,创新型企业家所创企业暂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参照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给予支持。
3、加快提升自主创新竞争力。三年培育期内,创新型企业家所创企业被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将奖励标准分别提高至 100 万元和 50 万元。
4、提高dai款tie息政策享受标准。对培育期内的创新型企业家,将其享受dai款贴息的累计贷款总额提至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将tie息期限从三年延长至自贷款之日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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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补贴政策
1、对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在宁设立不满五年的, 将其运营公司负责人纳入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享受相应的培养支持政策。
2、给予“准高企”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三年培育期内,创新型企业家所创企业暂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参照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给予支持。
3、加快提升自主创新竞争力。三年培育期内,创新型企业家所创企业被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将奖励标准分别提高至 100 万元和 50 万元。
4、提高dai款tie息政策享受标准。对培育期内的创新型企业家,将其享受dai款贴息的累计贷款总额提至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将tie息期限从三年延长至自贷款之日起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