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有灰指甲,溜达的时候正好看到有亮甲店,就去治疗,一开始溶甲花了将近500,正式治疗说要花3000多买药,我妈看他们的药都属于保健品,就没有再继续治疗,容甲时送了三管药。不再继续治疗,药品拿回来后发现她们给的居然是过期的,询问她们为啥给过期的。居然态度蛮横,说给搓脚后跟的。那态度就是给你东西你还挑刺,得了便宜还卖乖。可是当时并没有告知是过期的,用来搓脚后跟的。还好细心看到了,如果没有看到正常使用,出现问题,算谁的?过期的东西不告知就给顾客,还让顾客觉得占了他们的便宜。也不知道是老板出的主意还是售货员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