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友们好!和这个吧里的高人咨询一下,我去年应聘的一家公司不给发工资,我们十几个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并经劳动仲裁建议和这个公司达成劳动仲裁调解协议,这个公司在仲裁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工资时间仍然没有支付欠薪,所以我们又申请法院执行,三个月后法院通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说大概要中止执行(专业用语不懂),说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再执行,可是这种情况等执行人有财产执行是遥遥无期的事啊!因为这个公司自成立就没有做过正常的业务,感觉就是一个空壳公司为了骗钱的。请问高人还有别的办法能制裁这种骗子公司吗?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估计熟知相关法律空子,根本找不见它有资产的线索,每天借故不在公司不让人们找的见,法院执行人给他打电话也没用,电话里答应执行人尽快给我们支付工资也是一句空话没有结果,已经列为失信人也不起作用,有一个股东每天也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这种骗子公司,无赖的法定代表人我们的国家法律就真的没有制裁措施了吗?请求高人指点一下还有没其它的部门能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