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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流程条件和认定奖励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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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流程条件是怎样的?认定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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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流程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2. 南京市科技局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原则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最后一批审查提交时间于10月底前完成。
3. 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南京市科技局按程序及时提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贴近企业优势,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优先加大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给及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体系。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5. 南京市科技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本辖区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楼2021-12-21 16:20回复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认定奖励、优惠税收政策
    1.税收减免:
    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财政支持:
    贷款贴息、无偿补助。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研发费用后补助。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3.企业上市培育:
    可享受上市培育服务,对于已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在完成股改和培育的阶段可分别获得相应资金补助。
    4.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5.低成本融资:
    多方式更为便捷地获得授信贷款,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
    6.创新品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7.加分项:
    大大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申领创新券等方面的可能。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认定条件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2楼2021-12-2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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