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爸的一个朋友怂恿他一起介绍别人买土地,谈好介绍费12万元整,我爸和他朋友一人得6万元。谈好买卖后,拿介绍费的时候买主明确介绍费只能打到建设银行,我爸朋友他没有建设的银行卡,所以12万介绍费全打给我爸的卡上了,我爸当时就在合同那里签了他自己领取了12万介绍费。12万介绍费打到我爸卡里后,我爸让我妈用她的卡转了6万元介绍费给他朋友。2021年因为当时购买的土地是不能卖的,买家不能利用土地盖房子,所以土地买卖合同不成立,买主将我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当时12万介绍费。而当时与我爸一起介绍土地且领取了6万元介绍费的那个朋友于2018年已离世,已无法出庭作证领取了6万元介绍费。开庭的时候由于我爸忘记当时的6万元介绍费银行转账记录放在哪里了,败诉了,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冻结了我爸的名下所有银行卡。前两天我妈无意找到了当时她给我爸朋友的6万元介绍费银行转账记录,请问这个案件还有翻案的可能吗?要不我爸真的成了冤大头了,谢谢大家